与此同时,政府应该继续加大通过经济手段、行动手段、法律手段和社会监督并举的调控力度,一是确保农资企业生产农资所需的原材料、电力、煤炭等的供应;二是督促交通、铁路等部门优先安排农资运输,降低运输收费;三是继续执行对农资生产和流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当前的问题,一是上述调控的力度需要加大,例如煤、油、电、气的生产、进口与供应,就需要措施有力;二是政府补贴要落在实处,例如有的生产企业拿着优惠电价、原材料等不去生产市场急需的化肥等农资,而去生产其他价格高的化工产品,就需要解决。
(六)强化农资市场的监管
强化农资市场的监管,最重要的是源头监管,即对农资生产企业出厂价格的监管。国家发改委今年3月初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以及采取价外收费、价外加价、一贷两款、通过下属单位销售化肥等手段变相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昆明农资市场的实践证明,生产企业出厂价格的源头监管最为重要。源头涨价控制不住,很容易造成中间环节的哄抬价格;控制了源头,中间环节的监管相对容易些。
应该肯定,昆明市、县、区三级工商局对农资市场价格及质量的监管是有力的,效果也很明显。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对查处的假冒伪劣乃至坑农的生产者、销售者的打击,基本上是罚款。曾出现过被查处的广东某一企业甘愿受罚,而不愿意接受曝光、停产、停业乃至刑事处罚。问题在于,这些企业交上罚款,仍然生产与销售,仍然在危害农民。二是除了集中的大检查外,应该不间断地加强农资市场巡查、回访、提醒、告诫等多种方式,密切跟踪农资市场价格动向,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早解决,不使蔓延与拖延。三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 经济日报记者苏民:发改委要求稳定农资价格,经济日报2005年3月18日。
2、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从源头上抑制农资价格上涨,经济日报2005年3月21日。
3、 贺爱琳:做好农资文章 促进农民增收,中国农村研究网www.ccrs.org.cn)2005-3-23
(作者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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