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实际状况是,很多地方的土地经过调整后,“基本农田上山”,原来高质量的基本农田成为工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现在,基本农田数量是有保证的,但质量不高,这是核心问题。
有些基本农田不需要改造,质量也是很高的;但有些基本农田在山上,水上不去,坡度很大,改造也是白往里扔钱。因此,有必要有针对性地调研,摸清当前农村耕地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保护耕地和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的措施。
还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认真研究在资本进入农村的进程中,如何让农民获得更多利益。
我认为这方面现在依然没有好的措施。总理《报告》提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抓紧土地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办证工作。确权办证的目的是什么?应该是服务于土地流转,引导承包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地进行农村土地改革试点。我的疑问是:资本进入农村、进入土地就这么可怕吗?我觉得不可怕,主要是以什么方式进入农村,进入农村的目的是干什么,资本进入农村,农民能得到什么好处,怎样实现,这是关键。让资本进入农村后形成良性资本,对农业生产有利的资本,对农民增收有利的资本。
大家很担心资本拿地的目的。基本农田就是种粮的,只要有法律在控制、约束,就没有问题。很多地方人均耕地不到1亩,怎么搞家庭农场?怎么经营?应该让土地流转起来。
关于确权的探讨
高炜:在此次农村土地确权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什么不能叫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呢?
陈锡文:农村土地确权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国土资源部主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第二个层面是农业部主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农村土地承包到农民家里”的法律解释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承包关系,所以只能叫经营权,不能叫使用权。
《土地法》规定,赋予农民长期而有效的土地使用权。
高炜:国家提出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但在实际中目前只有村委会是集体,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又经常充当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村民决定征地等事项。在征地过程中,引发了农民与村委会的对立关系,为此上访的农民很多。集体经济怎么建立?村委会自治组织怎么分?
陈锡文:农村有许多相当富裕的地方,
主要资产都不是来自土地,都是来自工业。城近郊区外来人口可能比户籍人口还多。“村民委员会”的法律解释是外来人口住满一年就有选举权。在发达地区城近郊区的农民也着急,村委会主任外来人当,财产怎么办?
实际上在什么阶段会有什么要求。北京、上海城近郊区土地采取了股份制,承包的土地按份落实,外来的人可以参与公共管理,但财产没有份。确权登记,是为了农民有个法律凭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是否流转要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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