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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起合作社当不起理事长


3月初,我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号码0371-55011910):“你是李理事长吗?我是郑州商标办理公司的丁经理,负责鹿邑县商标办理的。请问你们合作社的商标到现在咋还没办?你是咋考虑的?”

听到这样的质问,我当时很生气,随即质问对方:“请问按照国家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办理商标吗?每个合作社必须办几个商标?”

“必须办理。每家合作社最少得办理两个商标。”听到这样的无稽之谈,我立即挂断了电话。

其实,我于2010年8月申请办理的“贾滩”商标,已于2011年9月21日拿到了“商标注册证”,有效期10年。

我经常都会接到办理商标的“服务电话”。最生气的是去年5月一位年轻女性的电话:“喂,你是合作社的李经理吗?经调查,你们的商标至今没有办理,请你于10天内携带身份证、财务章、执照等相关手续,来我公司办理。否则吊销你的法人营业执照。”我立即回答:“现在国家也没有明文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办理商标,再说我的法人营业执照是在县工商局注册办理的,业务属县农业局管,您也管不了。”

后来,我形成了一个接电话的习惯,只要是区号0371、对方称我是“经理”或“理事长”的电话,要么接听后不说话,要么立即挂断。

每年接到诸如要求拿几千元到北京、郑州等地参加合作社研讨会、商品洽谈会或来合作社采访等事情的电话,更让人头痛。最“牛”的是一位记者要求让拿3.5万元在央视七频道发表合作社专题新闻的事情。事后,我致电央视七频道咨询,回答是“七频道是农业节目,新闻报道不收费”。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全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注册成立,为当今的“三农”

事业注入了活力,立下了汗马功劳。国家的惠农政策是好的,但是目前的大部分合作社是理事长一人出资、一人办事、无人过问的“一纸(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求人办事得花钱,扩大规模无资金,贷款无人理,即使是上级有了涉农项目扶持资金,某些涉农部门的主管领导也是“近水楼台”和“嫌贫爱富”。

曾和一些合作社理事长聊天,大伙总结了三句实话:当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的现状是热喊在县市的年初计划和年终总结的材料上,冷却在乡镇领导的激昂口头上,僵硬忽悠在农村的生产实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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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2/2013-03-15/333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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