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将延长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商务部昨天发布的公告称,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商务部决定自2013年2月6日起,继续按照商务部2007年第8号公告、2011年第1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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