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订切实可行的鼓励、保护政策。出台“优质稻产业化开发”的优惠政策,使优质水稻的订单面积由2004年的500万亩增加到600万亩。通过企业订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实现增粮增收。加大对水稻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直补政策、最低保护价政策、良种补贴政策等,并考虑出台对再生稻蓄留的奖励政策。执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稻田内挖鱼塘、种树木、违法违规乱占滥用稻田的行为,避免大面积的种子质量事故和涨价幅度超出农民的心理承受范围。
4、加大优势稻区水稻综合生产能力的建设。加大优良工程的投资比重,重点放在稻田基本设施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上。基本建设中把改造、完善和提高排灌系统功能列为投资重点,加大抽水设施、水渠、山塘水坝的修整力度,扩大高产穗产农田比重,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本文选用了四川省农技推广总站的有关资料)
郑家国
(农业部水稻专家指导组专家、四川省农科院作物所研究员)
信息来源: 《四川党的建设——农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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