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淄川5月25日讯 5月23日,75岁的淄川区寨里镇葫芦台村孙爱莲的保养老金存折上,增加了110元钱。当日,全区发放的850.11万元保养老金全部到达7.3 万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存折上。这是今年4月1日,淄川区保率先与国家保制度并轨后按标准发放的两个月养老金。按标准发放后,淄川区今年将新增近1300万元保财政补贴。
近年来,淄川区委区政府把保工作列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08年开始,在般阳路、松龄路等三个街道试点,2009年又扩大到双杨等两镇,在全面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去年在全区推开。到去年底,全区参保农民达20.77万人,参保缴费率达到87%, 区财政累计为保补贴3544.5万元。
按照市里要求,实现市级保与国家保制度并轨后,新的政策参保范围从原来的18周岁农民延伸到16周岁,缴费标准分为100元到2000元8个档次,政府补贴分别为30元至60元。对农村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区政府为其代缴100元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农村复退军人服役每满1年及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分别增加3%。对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对独女户、独生子女伤残及死亡家庭夫妻的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1 倍和2倍。并轨后,全区将多增加政府补贴1290.15万元。
为确保并轨工作顺利完成,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规范工作程序,制定了《全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规程》和《农村养老保险处内控制度》,对保工作管理机构、业务规程、基金管理、统计稽核、信息系统管理、档案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保的有关原则性规定进行了延伸,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细化,明确了村居、镇、区三级经办范围,做到了政策明确,程序规范。他们还简化经办手续,由过去的季报改为月报,业务资料按村按月及时进行归档。按并轨标准赶制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表。积极协调农信社,核发433个村农民的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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