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个人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30元,其中政府配套200元,个人筹资30元。
2003年至2010年应筹资金 130614.541万元,实到资金130203.43万元,占应到位资金的 99.69%。2003年至2010年合共补偿397.50万人次(包含二次补偿1.93万人次),支出88322.14万元。其中大病住院补偿 128.70万人次,支出76949.27万元。门诊统筹补偿7.24万人次,支出98.84万元。家庭账户补偿254.37万人次,支出6603.01 万元。正常住院分娩补偿2.61万人次,支出1475.3万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2.88万人,支出261.87万元。二次补偿2.28万人次,支出 2901.9万元。体检补偿1.70万人次,支出31.95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合保障机制
自2003年我州在金阳县开展合试点工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先后出台了《凉山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制定了《凉山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实施方案》,州卫生局制定了《凉山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管理办法(暂行)》、《凉山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凉山州合州级诊疗服务不予报销目录》、《凉山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州级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审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全州相对统一的补偿方案,将全州合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2、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稳步提升农民参合率
多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层层召开动员会、现场发放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深入持久地大力宣传合的各项政策、制度和重要意义,利用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参合的热情,实现参合率稳步增长,2008年参合率为89.11%,2009年参合率为89.60%,2010年参合率为90.93%,2011年为95.79%。
3、科学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为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在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从2008年7月1日起,全州建立了“门诊家庭账户+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的统一补偿模式,2011年过渡到了“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的补偿模式,对补偿模式、基金管理、补偿原则、住院补偿标准、封顶线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逐年提高大病住院补偿标准和封顶线。2011年在往年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补偿模式、提高补偿标准,全年补偿封顶线提到了7万元,是我州2010年农民人均收入的10倍。
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并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我州从2008年7月1日开展门诊统筹试点,2010年有11个县市开展门诊统筹,2011年将在全州全面开展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将普通疾病、慢性病、特殊病种等纳入门诊报销。
简化报销程序,确保了参合农民的普通疾病在门诊就医都能得到补偿,解决了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门诊费用不能报销的问题。逐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报销比例。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97号)要求,使用国家基金药物的补偿比例在同级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积极促进合基金的有效使用,控制基金沉淀。当年合统筹基金结余大于15%(含当年提取风险基金)或历年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大于25%(含风险基金)的县,施行了二次补偿。二次补偿对已获得大病统筹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了再次补偿,通过二次补偿促进了合基金的有效使用,基金沉淀得到控制,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得到提高,医疗负担更加得到减轻。
着力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2011年我州启动了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心病等重大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工作,进一步缓解了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
4、开展州内异地及时结算,方便参合农民看病就医
在就医范围和异地结算上,打破地域界限,在全州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分县域、不分乡界、实行同级互认,执行相同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标准,方便参合农民就近就医;参合农民在州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出院即时结报制,即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初审并垫付应给农民的合补偿费用,再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各县市合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依靠合平台,提高医疗救助力度。目前西昌、盐源、德昌已实现低保救助对象的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补偿,方便参合农民(低保救助对象)报销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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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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