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讯: ll月5日,我省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总结首批试点和藏区试点工作经验,安排部署第二批保试点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省第二批保试点工作将全面实施。
15个县市区进行第二批试点
9月30日,国务院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甘肃省l5个县市区为国家第二批保试点县。第二批试点县市区有红古区、皋兰县、嘉峪关市、金川区、永昌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正宁县、庄浪县、陇西县、康县、文县、临夏市和永靖县。
根据国家要求,甘肃省第二批试点已从今年l0月l日正式启动,同时,确定第二批试点县市区要在年底达到60%的参保率,到明年6月底达到90%以上,争取明年年底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对符合享受待遇人员要l00%的发放基础养老金。
缴费可按三个档次掌握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我省明确,将继续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个人缴费标准仍按国务院《指导意见》设定的年l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的规定设置。各试点县市区在实际工作中可按l00元、200元、300元三个档次掌握,允许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增设缴费档次和提高缴费标准。同时,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依据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真正承担起对农牧民群众参保的补贴责任,有条件的既可以补“入口”,也可以补“出口”,特别是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要负责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农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补贴和对部分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助,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承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保基金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首批试点县140余万人已参保
据悉,截至9月底,我省首批l0个试点县共参保l4l.04万人,平均参保率已达到94.95%,60周岁以上参保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达到 29.5l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l00%。藏区保9个试点县已参保l8.56万人,平均参保率达到72.65%,基础养老金实现了按月足额发放。随着第二批保试点工作的全面实施,我省保试点将达到34个县市区,涉及557万农业人口,占全省统计口径农业人口的3l.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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