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创业的各项政策,将扶持创业工作作为实现城乡充分就业、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 途径。2006年至2012年,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6674万元,共扶持24943人实现自主创业,带动41000余人实现就业。其中2012年 发放2.5亿元,创历史新高,全年扶持451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5000余人。
扶持政策驱动 让创业路更宽广
家住达旗白塔社区的失业人员李贵小有装修手艺,想组建一支装修工程队,苦于资金不足,贷款又求助无门。2012年10月,在社区帮助下,李贵小 仅用了3天便申请到了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解决了资金问题。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就业局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确保不“撒胡椒面”,扩 大覆盖面,增强扶持创业力度。扩大扶持范围。将小额贷款扶持范围由持优惠证人员拓展到所有鄂尔多斯籍创业者,并将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 元,将年贷款发放规模从2000万元扩大到2.5亿元,将担保基金担保比率由1:5放大到1:8,扩大了扶持范围,提高了扶持力度,为创业者提供了有力支 持。切实落实担保、贴息政策。2010年至2012年,全市累计投入担保金4978.75万元,为个体创业者提供担保;同时,投入贴息资金6475.7万 元,为经营微利项目的初始创业者提供全额贴息;为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提供50%贴息,较好地推动了个体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着力降低反担保门 槛。将反担保对象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展到收入稳定的企业工作人员,进一步降低了反担保门槛。同时,积极动员全市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无 力提供反担保的创业者提供反担保援助。
加强风险防范 让创业路更长远
为管好用好贷款资金,确保贷款良性循环,我市强化了对贷款人的跟踪指导服务,加强了贷后管理和对资金流向监管。着力规范贷款审批发放流程,确保 贷前审核100%到户。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同时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摸底,了解其个人、家庭、经营场所和经营项目等情况。经办银行对担保中心 审核过的借款人进行征信系统查询,对借款人的诚信情况再次进行核实把关。我市成立了小额贷款贷前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就业部门、银行工作人员及法律专家组 成,负责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核,有效地防范了贷款风险,同时加强了内部管理控制,防范了廉政风险。强化小额贷款贷后管理服务,实行贷后管理责任制。建立借款 人跟踪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经营情况,指导其合理使用贷款。对出现影响还款能力的事项,及时控制贷款风险。对于个人借款人住所、经营地址等信息发生 变化的,要求其提前3日上报担保中心;对于中小企业借款人,要求其每季度定期向担保中心报送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状况。如发生分离、合并、财产或法定代表人 变更及财务状况等变化时应及时向担保中心报告。抓好贷款回收工作,确保贷款安全良性运行。对即将到期的贷款,通过媒体连续发布回收贷款公告,设定预收日 期,提醒借款人主动还款。对在预收日期到达后仍未还款的借款人,由工作人员逐一电话提醒催收。同时,担保中心在贷款到期前两周向借款人下达《贷款到期通知 书》,告知借款人还贷时间、地点、金额及逾期后应承担的各项费用、法律责任。2006年以来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始终保持在99.5%以上,代偿率不足 0.5%,远低于20%的风险控制线。
创新服务体系 让创业路更便捷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在培训过程中,严格控制班容量,保证教师与学生互动;针对大学生、农民工等不同群体文化水平不同这一情况,实行 分班授课,努力使培训效果达到最佳。同时改进了创业培训模式,将单纯的课堂讲授转变为“四结合”模式,即“课堂讲授+网络模拟实训+实地培训+专家座谈” 相结合模式,提高了培训效果。2006年至2012年,鄂尔多斯市共为20179人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发挥中心组织协调优势,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就业部门 加强与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协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引导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所有创业者开放,并在 申领执照、税费优惠、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提供便利。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指导服务。2009年鄂尔多斯市组建了“鄂尔多斯市创业咨询指导委员会”,把热心 公益事业的各类创业成功人士吸纳到委员会中来,与工商、税务、劳动部门业务人员及高校教师、创业培训师、法律工作人员一起建立专家委员会。通过个别指导、 座谈、讲座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从创业项目选择到工商税务登记再到具体经营的一条龙咨询指导服务,帮助其实现成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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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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