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成本降低
7类人员免收注册登记费
《意见》指出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七类人员申办个体执照,一律免收注册登记费。
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局局长吴岗表示,目前,个体工商户的进入门槛已经很低,牵涉费用仅有23元的注册登记费。
不仅如此,为了保护个体户,工商部门还暂不吊销未参加年检、验照和成立后6个月未开业者的营业执照,以便企业更好地渡过难关。
本组稿件由记者 姜涛 采写
促进就业新政
(节选)
1.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投资者、未禁止的行业和项目,均鼓励、支持兴办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对跨行业经营的,放宽企业名称中不体现行业特征的核准条件,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由最低1亿元降低至1000万元。
3.支持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引导和扶持一批国有、民营优势骨干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融资。
4.加大对笔记本电脑和离岸数据处理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一对一”帮扶指导。
5.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成为该集团成员单位,在企业名称中冠以该集团名称,双方之间可不具备投资关系。
6.扩大微型企业扶持政策享受人群,申办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重点支持微型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动漫设计等行业。对网吧、洗浴、娱乐等不适宜的行业限制进入。
8.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在7个工作日内,应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微型企业账户。
9.发挥微型企业协会作用,为微型企业取得担保贷款。
10.落实微型企业“1+3”扶持政策,抓好融资贷款、税收“双定”征收和按季返还、营业税万元起征等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
11.积极开展公司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和“债权转股权”登记,支持企业运用商标权质押贷款,激活静态资本;引进国际知名外资金融机构落户重庆。
12.城区重点引导发展生活服务、日用品维修等行业。农村重点引导发展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
13.取消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的限制。取消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为1~5名帮手或学徒的限制。
14.鼓励“一人多照”,对符合条件的公民允许申办两个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5.支持个体工商户“整体转让”、“转型升级”,在双方签订转让协议、明确债权债务责任后,可直接办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无须先办理注销登记,再由新的经营者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16.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城镇退役士兵、库区移民、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注册登记费。
17.积极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民按照自愿原则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或将集体资产进行量化确股,组建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18.帮扶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快速发展,依托农村地区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丰富资源,鼓励发展现代农业和品牌农业。
19.制定出台新兴行业企业登记参考目录,引导规范新兴产业发展。
20.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引导实体经营向电子商务经营拓展;鼓励企业兴办各类网上交易市场,建立集交易、结算、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1.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未列明的经营项目,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可以根据企业申请,核定体现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
22.支持各类新兴产业利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等现代流通形式开拓市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3.推进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制定出台《商标品牌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24.开展“扶持企业商标发展”行动,加大对微型企业商标发展的培育力度,到“十二五”末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注册商标1万件以上。
25.鼓励各类经营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在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后,申办营业执照。
26.会同市政部门、街(镇)规范背街小巷摊点,划定夜市摊区区域,打造一批创业街,引导摆摊设点的经营户进入夜市摊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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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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