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和关心农民失地后的生产生活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去年以来,他们积极组织现金兑付征地等“三项补偿”款,建立就业扶持机制,有5000多人找到了就业门路,做到了让失地农民“失地不失业”。
在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开发区积极组织现金兑付征地等“三项补偿”款,5年来累计支付4641.64万元,同时对部分水系遭破坏的土地每年按亩均580元标准予以补偿。采取开发式安置,用市场化运作方法,筹资4.1亿元,建立八一、三合、皖西南三个大市场,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解决2800余户劳动力经商用房;规划建设顺桥、康定、东风、红旗4个居民新村,集体投资解决公共配套设施,安置拆迁住房1500余户;在3个居委会设置股份有限公司,用部分农民征地款统建标准化厂房、职工公寓及生活文化娱乐设施等出租,使失地农民成为股东和受益者。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就业扶持机制,开辟园林绿化、环卫清扫、保安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失地农民;强化青年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定期举办失地农民与企业供需洽谈会,为失地农民进厂务工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安排失地农民从事区内劳务;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该区在初步解决失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的同时,按照城市居民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保体系,把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城市社保体系,解决后顾之忧。为妥善安置区内37户40位五保老人的住房,开发区投资100多万元,建设五保老人之家,2007年首批安置1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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