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加大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认真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切实把好补充耕地质量关。启动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规模。强化草原战略资源的地位和作用,实施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三项制度,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将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范围扩大至青藏高原等地区。严格执行渔船控制、休渔禁渔等制度,加强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加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投入。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治。积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扩大沼气建设规模,优化沼气建设结构和布局,强化科技支撑与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已建沼气池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加快推广农机、渔船节能减排技术,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和村庄环境整治,实施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大力推广科学施肥和科学用药技术。要把测土配方施肥作为农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全面推广,深入实施。在“三河三湖”、三峡库区和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示范。八是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和贸易促进。主动开拓市场,积极引导消费,防止出现农产品“卖难”问题。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产销信息,有效引导生产和销售。组织多种形式的推介会、交易会,鼓励农产品经纪人、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产品营销促销。扩大“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带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增加附加值。支持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设施。筹备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加强农产品贸易促进和服务,开拓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市场。推进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做好多双边农业贸易谈判和涉农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九是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实施新一轮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规划,支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实施,推广农业节本增效技术措施与管理方式,促进农民务农收入稳定增长。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集群化发展,积极促进外向型农业恢复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不断培育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抓住国家继续实行扩大内需和支持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的有利时机,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建材业,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加强就业培训和信息服务,创新阳光工程培训内容和模式,充分发挥中等专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推动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强化和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十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推进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体系。积极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扩大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范围。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扶持政策,加强宣传培训,发挥带头人作用,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提高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水平,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新认定一批国家级龙头企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集群。推动扩大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集体财务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执业兽医和官方兽医制度。深化农垦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管理现代化,完善农垦社会保障和农工负担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强化执法督查、人员培训、项目建设等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联合与合作,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下乡。推动开展扩大有效抵押物试点,努力增加县域和“三农”贷款。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要求,选择确定一批试验区,根据确定的试验主题,先行安排试验项目,启动开展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试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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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 粮食 夯实农业基础 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