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近年来农民收入持续保持15%左右高速增长,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3000余元增长到今年的6000多元。
平川区立足实际,科学制定了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调整农业发展思路,着力发展制种、番茄、马铃薯、菊芋、大枣、瓜菜、生猪、蛋鸡、草畜和饲料加工等农业特色产业,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达1800元。
全区规模养殖场发展到75个,规模养殖户达2558户,养殖业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柱。发展蔬菜种植面积1.53万亩,总产值1.2亿元;发展经济林果面积6万亩,总产值达到0.92亿元;发展订单农业3万亩,其中玉米制种、酱用番茄、菊苣菊芋各1万亩,产值7000万元。
大力培育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全区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展到40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6.23亿元,其中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家。区、乡镇财政每年投入农业资金400万元以上,积极改良品种,加大技能培训,促进生产流通。在发达地区建立劳务基地,通过各类培训机构“定向培训”,实现异地就业,促进劳务输转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由自发型向组织型、由短期型向长期型转变,全区农民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达近3000元,占到人均纯收入40%以上。
大力引导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土地入股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参与农业园区建设,确保农民承包土地获得长期稳定分红收益。鼓励村级依托现有资源,通过开发、租赁、入股、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严格执行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确保各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直接增加农民收入。
积极推进农村适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抚恤优待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惠民农政策直接增加农民收入1000余元,其中转移性收入640元,财政性收入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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