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搬迁进社区,极大地改善了山区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彻底解决了长期困扰他们的吃水难、上学难、娶妻难等‘六难’问题。通过采取‘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到安置点附近的工业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发展高效农业等多种形式,林州市拓宽了搬迁户增收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孙志生说。
机制保障扶贫成果长效化
“扶贫工作做得好与坏,关键要找准一批适合贫困群众意愿且能给群众带来效益的好项目。”林州市扶贫办副主任李景清介绍说,项目的实施首先要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选择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项目选择同样充分考虑项目效益,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选择那些投资适中,能给群众带来更大经济效益的项目。
同时,还建立奖惩机制落实扶贫到村到户工程,并且坚持阳光操作,搞好项目监督,严格按照《财政扶贫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建立了项目村村民监督小组、扶贫办和财政局监督小组、第三方监理公司专门监督的“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此外,在项目实施中,林州市扶贫办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做到扶持对象、建设地点、投资规模、扶贫效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开,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项目结束后,严格遵守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到户项目补助资金的均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贫困群众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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