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厅长 康国玺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甘肃省实施10年来,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连年大幅提高,已由2005年的8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5.35亿元,累计达24.77亿元,实施范围自2009年起覆盖全省所有农牧业县(场)。截至今年上半年,10年间共补贴购置12大类的各型农机具93.4万台,近70万农户和农场职工享受到这一公共财政的阳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甘肃省农业机械化的跨越式发展。2012年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跃过40%关口,实现了由低级阶段向中级阶段的历史性跨越。
政策实施成效显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10年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顺时应势,改革创新,持之以恒强化监管,坚定不移狠抓落实,切实把补贴实惠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政策实施对加快发展农机化步伐,有效缓解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的矛盾,保障农业稳定发展,挖掘粮食增产潜力,推动农业技术集成、节本增效和规模经营,为实现全省粮食“十连丰”、农民增收“十连快”提供了有力的装备支撑。
农机装备结构持续优化,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促进下,甘肃省农机作业水平提高之快前所未有。从2007年开始,全省农机总动力连续7年增长数量超过100万千瓦。2013年底达到2418万千瓦,比政策实施前增长80%以上。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大型化、复式化、配套化趋势明显。全省大中型拖拉机以年均2万台的速度增长,累计达到13万台,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农业节本增产的目标。
农业机械化进程持续加快,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全省农机作业水平迅速提高。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玉米机收水平从零提高到17%;丘陵山区及少数民族地区“以机代牛”成效卓著,传统农业耕作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河西地区机采棉实现了零的突破。农机农艺进一步融合,全膜双垄沟播、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得以大面积推广。补贴机具在“三夏”“三秋”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快了农作物抢收抢种进度,提高了抵抗自然灾害能力,为粮食增产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持续发展,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农机购置补贴不仅补出了农民购买力,更重要的是成为农民致富的好帮手。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培育和壮大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13年全省农机合作社超过400个。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甘政办发〔2014〕114号),通过对合作社购置现代大型农机给予累加补贴的扶持,全面提升甘肃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水平和经营能力,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村消费需求持续扩大,省内农机工业借势发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10年,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超过45亿元,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对农业机械的需求,成为撬动全省农村消费的最大杠杆之一。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农机制造业、农机流通业的发展,企业产品的集中度不断提高,技术改造与研发能力不断增强,省内逐步形成酒泉、武威、兰州、定西、庆阳、天水等农机产销集群,种子加工、节水滴灌、覆膜栽培、马铃薯种植收获、深松整地、葡萄埋藤等自主品牌机具不断发展壮大。
补贴机制日益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10年来,各级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制约行政权力、加强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规范实施,加强监管,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操作基本规范,成效十分显着。投入与成效互为因果、互动并进、良性循环。
明确政策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省、市、县层层签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义务,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奖惩措施,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构建科学决策与有效监管机制,建立多部门沟通和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多方关注、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合理有序高效快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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