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素质结构,切实提高发展农村党员质量,近年来,青山乡党委在发展农村党员过程中,坚持前移关口,突出贯彻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发展党员的全过程,有效消除了发展党员中存在的“死角”,真正从“第一源头”处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一是实行群众代表参与联名推荐制度。
村党(总)支部在召开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会议、确定申请人为发展对象会议、接受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会议以及预备党员转正会议中,必须有7名以上群众代表参加,会上党支部充分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如果群众赞成数不过半数,该发展对象不允许发展或暂缓发展。
二是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考察期间,群众可以随时进行监督,并把其监督情况时报告给党支部。党支部在掌握入党人员思想动态及日常表现的基础上,组织党员、群众代表每半年对入党人员考察表现情况进行一次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由组织进行谈话,指定2名正式党员结对帮教半年,对再次测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入党人员名单。
三是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入党人员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后,村党(总)支部将其名单在党务公开栏公示7天,并采取悬挂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落实专人进行收集,对有反映的拟发展对象,经调查属实的,决定不发展或暂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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