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9日讯:今年,烟台确定了牟平区龙泉镇、莱阳市姜疃镇等10个“十二五村建设示范镇”,并决定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
这十个五村建设示范镇分别为:牟平区龙泉镇、海阳市行村镇、莱阳市姜疃镇、招远市张星镇、龙口市诸由观镇、莱州市土山镇、栖霞市桃村镇、莱山区院格庄街道、蓬莱市大辛店镇、莱州市土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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