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量持续增长。2019年,农业农村部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首次突破5000件,相当于最初十年的申请总和,年度申请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然而有数据显示,国内77%的育种企业在育种中被剽窃过,种业正在上演无底限的大剧:劣币驱逐良币。
合法企业“伤不起”
对于这个问题,多家企业介绍了情况并表达出愤慨。
作物科学亚洲协会北京代表处种业委员会主席张孟玉表示:“种业现代化取决于两个最基本的因素,一个是种业创新,另一个是商业化程度,而目前制约发展的就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目前种业侵权在两方面比较严重:一方面是种子源头侵权,有一项在南繁的育种企业调研数据,有77%的企业育种中被剽窃过;另一方面是在制种基地,通过制种田来窃取亲本材料,私繁乱制,或者“掏地沟”,以高于被委托制种农户的合同约定价格,从制种农户手中套购种子。
科迪华农业科技亚太区及大中华区品牌保护总监封红兵说:“个别新品种刚进入市场,结果当年就能在市场上发现套牌产品或者制种基地发现非法扩繁亲本。市场上哪个品种热销,就有人套包哪个品种。”这是育种企业最头疼的问题。
品种选育周期比较长,一般需要5-7年的时间。而一个新品种的生命周期并不长,这就意味着品种创新的代价高昂、过程艰辛。只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大量投入研发才有保障。”
在当前品种“井喷”的大环境下,新品种的生命周期在缩短。创新越来越难,种子侵权行为屡禁不止,拿来主义盛行。“到底有多少品种被侵权?很难有一个标准答案,但有些侵权产品已占据授权品种的30%~50%市场份额,极个别侵权产品的总体量甚至已数倍于合法授权植物品种,这一现象严重打击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春来提出,“育种者担心科研成果被剽窃,企业担心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培育出的品种打了水漂,如此劣币驱逐良币,从长远和更高层面来看,最终受害的是种业、农业和农民。”
现在销售不像过去,还有县级代理、经纪人等中转一手,市场打假可能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而现在电商直接送到家门口,留给市场打假的也就老百姓播种的那十几天,这样企业维权就十分困难。
“侵权种子假而不劣”现象是目前市场上最容易迷惑农户的。不法企业往往通过盗取正规种子亲本,直接扩繁或者稍作改动生产,甚至直接“掏地沟”套包并以低价销售。有农户觉得,一样品种的种子,只要能种出合格的农产品就行,牌子、资质、经营权并不重要。
关键要重拳执法
植物新品种侵权如此猖獗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首先是高额利润的驱使,销售侵权种子本小利大,某些热销的品种净利润是正规种子的两倍左右;其次是企业维权难、成本高,企业成立维权部门负责打假,每年经费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不仅如此,单靠企业取证十分困难,而且很多时候不法企业被罚款后继续造假,问题无法解决;第三违法成本低,由于侵权形式不断在变,越来越隐蔽,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侵权人却只能给予较轻处罚,难以产生震慑作用。
目前,植物新品种权益保护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打击行政违法的行政保护;二是民事侵权的司法保护;三是打击种子类刑事犯罪的刑事保护。但是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王新龙警官介绍:“与其他行业比,首先种业专业性较强,发现侵权案件具有滞后性,对举报、报案的依赖性较强,农户维权意识淡薄,所以线索发现难。其次,假种子鉴定难、认定难,司法鉴定机构少、收费高,难以确定损失数额和因果关系。第三取证难,现场易毁损,时效性强导致物证易灭失。”
对于植物新品种侵权,企业需要怎么做?湖北省农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胡涛提出:在种子侵权案件中,企业不知道如何配合执法机关,有时候可能一个无意的举动就把之前调查的证据给毁掉了,怎么配合以及在什么节点来配合至关重要;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企业不主动,嫌麻烦或者害怕打击报复,不配合执法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再就是行政、刑事部门衔接不顺畅,对于假种子的法律认定不一致,行政部门认为以此代彼就是造假,可以移交公安机关,而刑事部门认为要有实害性结果的种子才是假的,种子侵权打击力度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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