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一段时间以来,泸天化股份公司按照国家环保部和四川省环保厅的要求,认真开展“上市企业环境行为后督查”的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督查,该公司对新、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部门下达的COD、NH3-N和SO2三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的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情况,环保设施稳定运转情况,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融资投向项目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梳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及时予以整改外,还将上报上级有关环保部门。
据悉,该公司希望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模范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做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表率。
(王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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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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