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诚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 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失信行为,积极树立行业诚信风尚。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强化诚信守法意识,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 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执行农兽药 休药间隔期,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行业协会要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在 会员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征集会员的信用信息,积极开展非营利性的信用等级评价。
(四)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制度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支撑,信用体系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各级农业部门 围绕信用信息采集、动态管理、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等内容,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信用体系运行 规范化。及时公开信用信息,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依法披露相对人违法失信和依法守信等重要信息。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 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方便社会查询。建立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奖惩机制,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奖励激励措施,对其在申请信贷、政策咨询、技术服 务等方面提供各种帮助和指导。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提高其市场占有率。树立诚实守信的先进 典型,提高其社会声誉,形成品牌效应。同时,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造成恶劣 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使其失信行为众所周知,以儆效尤。加强部门联动,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阻。建立信用监督机 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政务微博、“12316”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渠道,监督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媒体曝光的失信违规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
(五)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诚信教育融入行业管理工作中,在核发许可证、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强化对主体的诚信教育和宣传 引导。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其他专业培训等途径,加大诚信教育力度。引导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树立企业诚信文化理 念,提高管理者的诚信文化素质,形成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质量安全文化。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诚信典范,使全行业学有 榜样、赶有目标。重点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努力营 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三、落实责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 作。要成立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推进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各项建 设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方案,周密部署安 排,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行业协会要定期对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农业部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 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失信行为多发地区,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渠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各行业协会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拓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经费来源,扎实推进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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