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明确了未来几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规 划纲要》立足长远,统筹全局,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 信的市场信用环境,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使命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其质量安全倍受社会关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 上,强调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 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有利于发挥市场调控作用,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 能。
近几年来,农业部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强化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引导行业自律,强 化诚信监督,开展诚信示范,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一些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制假售假、违规使用投入品、非 法添加使用禁用物质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也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近年来发 生的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都暴露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缺失问题。加快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势在必行。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使命感,要从全局高度理性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二、突出重点,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路和主要任务
今后一段时期,农业部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精神,以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记录共享为基础,以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 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到2020年,农产品质量 安全信用体系基本建成,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 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大幅提高。
(一)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化建设是信用体系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当前,农业领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瞩目成效,但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信息系统建设上,还存在资源分散、信息不健全等问题。
国家层面上,要依托农业领域各行业的信息化工程,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信用信息,实现信用记录电子化存储,推进 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主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化项目,完善、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 息,与本地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对接,及时传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二)完善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 新,保证采集的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提升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征信工作,及时公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的审批、 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鼓励和指导第三方征信机构、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征信工作。要在保护商业秘密、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加强与食品药品、工商、质 监、税务、知识产权、商务流通等行业的信用信息互通和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奖惩联动,逐步形成主体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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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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