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除农产品之外的食品安全监管,基本都由食药总局掌控。此外仍有一些职能在其他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标准的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等。
食药总局综合司负责人孙梅君表示,这次改革对过去分段、分头监管的体制弊端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任何一种事物都不是孤立的”。
“本轮机构改革还是有限整合,不搞大部门。所以还没有把农业部和食药总局并在一起。”胡颖廉说,这相对以前的格局已经有了很大改进,确保有一个部门把最重要的精力放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出了事儿,将会更清晰地找到责任人,这只是第一步。未来这个部门还可以在风险监测、预判和预防制度上努力,尽量做到事前监管,而不是被动地‘收拾摊子’。”
“如果秘书长来,那干脆别来”
在学者们眼中,另一次约谈更耐人寻味。
7月30日,食药总局在北京约谈全国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要求规范中药材市场,遏制市场制假售假势头。
中药材既可入药,也常当做食材。从另一个角度看,其与食品深层相连的是体制监管背景:2003年,为了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在多个部门之间扯皮的问题,国务院将“食品”两个字加入国家药监局,负责协调与食品相关的各部门共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时任该局局长的邵明立曾表示,涉及到食品管理有7个部门,唯独药监局是副部级单位,综合协调的难度非常大,“各部门之间的推诿是绝对的,边界还有交叉。”
彼时的药监局很难调动地方政府负责人。胡颖廉曾参加过不少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协调会,药监局出一个副部级的官员,其他部委理应来个司长,但对方“看不上”,就出一个处长或副处长。“如果中央和地方协调,以前顶多是约谈到省局级别,地方政府这一级的,估计约了也不会搭理。”
今年的这次约谈,是药监部门成立近20年来首次约谈地方政府。本报记者得知,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接到食药总局的约谈通知后提出,可否由市政府秘书长代表出席。得到的答复是,“如果秘书长来,那干脆别来”。最终17个地市分管副市长悉数到场。
这完全是因为食药总局作为正部级单位,“面子”更大吗?
事实上,当一些部门发现问题后倾向于自查自纠、内部解决时,食药总局没这么做:约谈之前,总局什么“招呼”也不打,派出5个工作组分赴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成都荷花池、广东清平、广西玉林等五大中药材市场进行暗访,发现“问题严重,触目惊心”。
不仅如此,调查组还主动带上央视记者,暗访安徽亳州、河北安国两地市场。更让人意外的是,电视台暗访的情况直接以新闻专题的形式,在约谈之前,公开报道出来。这一回,被公开曝光地区自觉此事“给当地抹了黑”,还没被公开的,也轻松不起来了。
对比是明显的:去年6月,同样是暗访某地中药材市场制假的片子,只能被作为内参刊发。刊发之后,当地迟迟不披露自查信息。今年的约谈会上,被“曝光”的城市副市长被要求第一个发言。他说,在曝光当天,市委书记就连夜召开会议,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30多个部门参与,突击检查5400多家商户,取缔非法加工点9个,立案14起,查处假劣中药材172个品种。
胡颖廉表示,中药材行业在某些地方对GDP贡献超过10%,被认为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当地方政府的监管动力和发展动力产生矛盾,在可能的情况下,不仅会放松监管,更倾向于隐瞒实情。
监管者责任淡化了?
改革之后,厘清监管者的责任至关重要。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拿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说法,从文字上来讲四平八稳,无可厚非,但决不能因此淡化了监管者的责任。“这就像一个考场里有学生作弊,监考老师是要负责的。”
然而,“监考老师”的身份总有点暧昧。“政府一方面要促进行业发展,另一方面又要挑毛病,利益相互矛盾,导致大量出现监管者行政不作为的问题。”杨小军说,当一些地方整个村都在造地沟油,这就不完全是村民的问题,而是监管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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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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