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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如何保障




    严格问责追责。没有问责,监管形同虚设。 各地普遍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有的还实行“一票否决”。2011年,全国近4000名国家工作人员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追究责任。目前, 监察部正在制订相关具体规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厉问责。

    ◎企业第一责任怎样落实

    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乃天经地义。企业是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也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是企业的第一责任。

    食品安全,既是消费者的“生命线”,也应成为食品企业的“生命线”。当出现问题食品时,企业不仅会被政府部门依法处理,也会受到市场惩罚。“三聚氰胺”致三鹿破产、“瘦肉精”让双汇元气大伤、黄曲霉毒素使蒙牛股价大跌,都表明保障安全对于企业是何等重要。

    因 而,每个食品企业都应当好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以质取胜、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诚信为本,自觉守法经营。同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如 生产经营过程记录制度、出厂强制检验、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等,规模以上企业还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 构。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都应接受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

    专家点评

    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

    陈君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靠监管出来的,更不是检测出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理想的状态是过程管理,而不是终端产品的抽样检测,因为最后查到有问题已经晚了。

    当 然,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天性,决定了仅靠自律难以制止一些不良企业的违法行为。当前食品安全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不法分子 不讲诚信,故意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因而,落实企业第一责任,既靠自律,更靠他律,使食品企业“不敢犯法、不能犯法、犯不起法”。

    严 格市场准入。目前国家已制定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三类许可审查制度,近两年清理整顿了一大批企业。以乳制品为例,2011年全国1176家企业中约4 成被淘汰,生鲜乳收购站减少34%。今后应继续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具备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的企业进入。同时适度提高门槛,强化证后监管, 稳步提升食品企业素质,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建立追溯制度。为食品配备“身份证”,记录“前世今生”,是实现全程监管的基 础性工作。从2010年开始,商务部试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中央和城市两级追溯管理平台。应进一步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既延长追溯环节,从流通 延伸到生产、加工环节;又拓宽追溯领域,从肉菜延伸到食品主要品种,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

    2011年10 月,商务部印发《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争取到2015年年末,基本建成以中央、省、市三级平台为主体的全国 追溯管理网络,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并扩大到畜禽产品、水果、水产品、食用菌、豆制品等主要品种。

    完 善信用体系。“业无信不兴。”目前工信部已出台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开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婴幼儿乳粉企业100%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下一 步将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政策,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加 大惩处力度。“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只有严字当头、重典治乱,才能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食品安全犯罪处罚 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可判处“死刑”,并且取消了罚金数额的限制,为加大惩处力度提供了一把利剑。今后必须按照从严从快原则,严厉查处食品安全 违法违规案件,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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