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
国际上通行的三种监管模式
世 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曾联合发布《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强化国家食品控制体系指南》,总结了目前不同国家三种主要的监管模式:一是单一机构监管模 式;二是多部门监管模式;三是综合监管模式,由独立的机构进行综合管理,并由多个部门分别监管执法。我国目前的监管体制,比较接近于第三种模式。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比如,企业生产食品由质监部门管,流通销售由工商部门管,餐饮单位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而农产品、保健品等,则由农业部或其他某一个部门单独管理。
分段监管是为了形成合力。但在实践中,一些部门相互推诿和扯皮,出现了边界不清、职能交叉和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
权威声音
解决食品安全需抓源头
韩 长赋(农业部部长):解决食品安全,包括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最重要的有两条:第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监管体系,严 厉打击,绝不宽容;第二,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只有使农产品生产过程可控、流通过程可追溯,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水平。
为 改变这种状况,国务院专门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同时将工商、质检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基本理顺 食品安全监管的条块关系。各地在加强监管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如河北省设置食品安全稽查大队,甘肃省推进“一专三员一岗”制度等。必须进一步完善职权清晰、 制度完善、支撑有力、约束有效的监管体系,使监管部门主动监管、能够监管、不敢不管。
2008年以来,甘肃省逐步在全省实施“一专三员一岗”基层食品监督协管体系。即在原有乡镇食品监管专职干部的基础上,在村一级设立食品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及食品公益性岗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协助日常监管、处置突发事件。
优 化监管体制。目前,按照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都在有关部门分工监管基础上,建立了食品安全的议事协调机构,下一步,地、县级也 须尽快建立起来,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逐项划清监管分工和要求,促进各部门、各环节监管措施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堵塞 监管漏洞,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完善法律标准。这两年,国家修订发布了一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新制定国家标准1185项。但法律不 够细化,现有标准缺失、过时、交叉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必须加强相关法律立、改、废工作,尽快完成标准清理整合,强化标准公信力,到2015年再出台 100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形成严密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标准体系。
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量化评级,其中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通过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向消费者公示,未张贴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的餐饮单位将被曝光。
充 实监管力量。力量不足是制约监管的直接原因。目前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10.7万人,如不计农户和小作坊、小摊贩,平均1人监管100多户生产经营单 位,每人日均监管几万斤食品,而且很多机构没有执法车辆和快检设备。必须加强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监管队伍标准化,配备必需的快检设 备、现场调查取证设备和监管业务用车等。
2011年10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技术支持工作。目前,已构建以31个省级和312个县级监测点为基础的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强 化技术支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食品安全监管之“器”在于技术,而最基础的就是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被称为食品安全的“气象预报员”, 可为监管执法、制定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应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延伸到社区、基层,加强数据分析管理,健全评估预警制度。同时针对“检不了、检不出、检 不准”的问题,大幅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推进检测资源整合、结果互认,提高隐患排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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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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