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草原
2013年是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年。一年来,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机构按照全国草原工作会议暨草原监理工作会议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组织实施草原执法监督年活动为平台,深入贯彻实施草原法律法规和草原司法解释,不断加大对草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和查处的违法案件数量较上年均有明显增加,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数量也大幅增加,一批草原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草原执法的威慑力得到明显提升。
近日,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公布了《2013年全国草原违法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9185起,比上年增加533起,增长了2.9%。其中,立案18767起,比上年增加707起,增长了3.9%。立案案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9起,比上年增加154起,增长了1.23倍。各类案件共涉及破坏草原面积22.97万亩,比上年增加10.96万亩,增长了91.3%。各类案件的平均立案率和结案率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0和0.6个百分点。近三年各地查处草原违法案件的力度较“十一五”期间明显提高,年均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778起,比“十一五”年均增加878起,增长了5.2%,平均立案率和结案率分别提高了3.9个百分点和0.6个百分点。报告还对不同类型案件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和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
针对2013年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对策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草原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及时通报曝光重大典型草原违法犯罪案件;三是建立完善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四是进一步强化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执法监管;五是坚持深入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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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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