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司20日发布信息,2013年中央财政下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区森林植被恢复费1.12亿元,促进当地植树造林和植被恢复等工作,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据介绍,森林植被恢复费是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而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的费用,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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