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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渔业养殖权可抵押贷款


 

图为:渔民正在捕鱼(配图)

 

  近日,山东省微山湖水域滩涂养殖权质押信贷试点工作在微山县启动,以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贷款这在山东省是第一例。

  据悉,为破解全县渔业养殖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短缺、贷款难等问题,特别是解决广大养殖户在养殖生产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微山县率先在全省开展渔业养殖证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共对15个乌鳢(lǐ)养殖户发放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并由两位代表与鲁桥镇信用社签署了贷款授信协议。经过池塘生态化改造后,养殖户刘万勤还有4个标准化鱼池,此次作为首批养殖权抵押贷款试点户,刘万勤兴奋地说:“养殖证能够贷款,我们明年养殖乌鳢就有了资金保证,心里很踏实,生活更有盼头了。”

  “鲁桥镇作为全国最大的乌鳢养殖基地和集散中心,乌鳢养殖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次水域滩涂养殖权质押信贷试点工作选择鲁桥镇七村乌鳢养殖园区,将进一步助推全镇乌鳢产业健康发展,带动渔民增收致富,同时有助于微山湖乌鳢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鲁桥镇党委书记徐霆说。

  为确保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贷款规范、安全运行,人行微山县支行出台了《微山湖水域滩涂养殖(植)权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贷款对象和条件,水域滩涂养殖(植)权抵押的具体范围,贷款的具体程序,贷款期限与利率,以及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人行济南分行货币信贷处副处长杨金栋介绍:“我们将总结此次试点的经验和做法,为今后全省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贷款工作提供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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