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一村一品”产销对接活动
组织“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参加首届中国农民艺术节和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为“一村一品”特色产品搭建销售平台,更好地展示“一村一品”发展成果。指导各地开展“一村一品”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鼓励和引导专业村镇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有效对接,提高产品商品化率。
(四)研讨交流“一村一品”品牌建设经验
举办“一村一品”品牌创建座谈会,总结交流专业村镇创建名牌产品的做法和经验,探讨整村整镇推进标准化和品牌创建的模式,推动“一村一品”产品品牌认证工作。收集整理“一村一品”专业村镇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名牌产品认证的有关资料,编制专业村镇名牌产品集,推介宣传“一村一品”特色产品。
(五)调查统计全国“一村一品”发展情况
深入专业村镇和农户开展调查,及时了解“一村一品”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推进“一村一品”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发展“一村一品”的具体措施。结合新的形势,修改完善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开展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资料质量,为更好地制定政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明确具体分管部门,建立健全“一村一品”工作协调机制和推进机制。要加强与财政、税务、商务、金融等单位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程有序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完善保障措施,确保本地区强村富民工程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强村富民工程建设。结合实施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生猪补贴、新型农民培训等项目,推进强村富民工程。引导工商资本、外来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一村一品”。鼓励金融机构把支持“一村一品”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扩大小额贷款规模,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各地要对“一村一品”产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给予补贴支持。
(四)搞好总结宣传。各地要加强对“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宣传,重点宣传工程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总结各地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开展典型宣传推广,努力营造“一村一品” 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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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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