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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我国农业补贴的政策建议




  (六)加强管理,实行资金的封闭运行,确保种粮农民利益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农民补贴资金的实际发放过程中还是存在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以各种借口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改变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存折不发放到农户手中而是由乡村干部集体代领。农民补贴资金具有项目多、标准高、规模大、政策性强的特点,工作落实上面临要求高、群众涉及面广、部门多、工作压力大。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管理,从多方面协调,确保农民的补贴资金能及时拿到手。因此,要实行资金的封闭运行,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一律由财政国库专户直接拨入委托代发机构,将资金直接打入接受补贴的农户储蓄存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到达。抓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示,有利于农民了解粮食补贴政策,为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生猪补贴政策

  其一,准确选择生猪补帖时机,刺激养殖户发展生猪生产

  生猪补贴要重点放在生猪市场价格过低,生猪养殖户盈利较少甚至出现亏损时实施,这样可以坚定生猪养殖户信心,帮助生猪养殖户渡过难关,刺激大多数生猪养殖户恢复发展生猪生产。如果在生猪市场价格较高时也对其进行补贴,这时对刺激养殖户发展生猪生产其实效果是不明显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其二,调整生猪补贴对象,稳定发展生猪生产

  国家扶持生猪产业发展补助政策不应该一刀切,通过调研发现,生猪补贴的普惠政策其实际实行效果不佳,不能从根本上来稳定和促进生猪生产,所以我们建议:第一,增加生猪补贴的生猪生产环节,不仅要对能繁母猪进行补贴,而且要对仔猪进行补贴,因为仔猪也是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重要形式,对稳定和发展生猪生产和满足市场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二,整合使用国家生猪直补资金,要重点补贴那些原有规模场扩大规模后的增量部分和新建的规模养殖场的补栏部分。

  其三,增加资金投入,扩大生猪大县奖励的范围

  由于仔猪和种猪外调亦是支持各地生猪生产发展的重要形式,对稳定和发展各地生猪生产和满足市场同样和商品猪外调一样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我们建议国家除了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外,还应该对种猪养殖大县、种猪外调大县以及对区域生猪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种猪外调大县给予同样的奖励。

  其四,调整生猪补贴的方向,刺激生猪生产向规模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

  调整现有生猪补贴资金的支持途径,重点加大对规模化、标准化生猪生产的支持力度。集中资金,对规模化猪场标准化圈舍、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生猪规模出栏予以重点补贴,以刺激饲养场(户)生猪生产向规模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其五,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平台,指导生猪生产有序进行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加强对生猪存栏数、出栏数、种猪数、饲料价格等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完善供需监测及预警系统,及时为农户和企业提供科学、前瞻的信息服务。要健全生猪生产及市场信息进企业、进养殖户的服务网络,及时为企业和养殖户提供生猪及饲料产销、市场供求等信息,指导生猪生产有序进行,避免生猪生产的大起大落。

  其六,加强行业信息引导,规避市场风险

  加强生猪行业信息引导,以生猪主产区和主销区为重点,科学建立生猪行业信息联系点,加强生猪疫情、价格、存出栏情况等行业信息发布和对生猪生产及市场形势的预警预报,充分发挥信息对生猪产销的引导作用,正确引导农户发展养殖业,规避市场风险。

  其七,解决相应配套资金,完善生猪补贴工作

  由于收集有关生猪生产补贴信息的工作量大,包括生猪补助的申请、核对、复核、审批、上报、验收等等程序,时间又紧,涉及到县里许多职能部门,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完成这项工作,所需经费较多,加大了县财政负担,尤其对于西部地区财政收入不多的县来说,负担这部分费用是很困难的,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生猪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所以我们建议在国家下拨西部地区生猪补贴资金时,应同时按一定比例下拨这部分配套的生猪补贴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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