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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或7月底试点 农民缴费或降低


每经记者 刘琳

  在我国财政刺激政策应更多倾向保民生、促消费的呼声中,一直在酝酿中的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以下简称 “保”)的推进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6月24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2009年我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试点工作最快有可能在今年7月底拉开序幕。届时,农民缴费额度或将进一步降低,而来自各级财政的出资额有可能上调。

  预期7月底各县区开始申报

  昨日,财政部社保司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目前国务院原则性通过了保的方案。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工作尚未启动。

  “人社部之前制定了关于保的指导性方案,并上交了国务院。”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国务院已经成立了针对保的专门领导小组。现在方案的一系列规划获得基本通过。国务院领导小组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对一系列具体安排做研究部署。”

  “按照现在的计划,最快将在7月份正式开始试点。”上述人士表示,“届时,270多个县级单位将向所在省申报参加试点。省级统筹后统一交由人社部及相关部委审批。”。同时,据他透露,未来国务院领导小组还将会召集各地方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听取地方意见。

  或进一步降低农民缴费额度

  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透露,在人社部提交的方案中,对农民个人缴费额度的规划是上一年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4%到8%。

  “国务院会议后,高层希望进一步降低农民缴费的额度。”他表示,“缴费额度有可能降至上一年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3%左右。”

  他指出,高层之所以强调进一步减少农民缴费额度,是希望绝大多数农民具有缴费能力,扩大政策受惠群体。

  来自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的一位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按照北京市先行试点推行的政策,即使有少部分农民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缴费,也可以获得足够保障。“政府将以一定比例帮助农民缴费,而农民的养老金待遇不会受到损失。”她指出。

  从2008年起,北京市等地区开始了“保”的先行试点。农民养老保险的缴纳由个人和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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