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究竟该不该单独设立?
有人用“碎片化”来形容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总体上过度分割的现实格局。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制度,各地还有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等。全国仅农民工养老保险就有深圳模式、上海模式、北京模式等不同类型。
“人为地造成社会保险‘三元格局’、‘四元格局’甚至‘多元格局’的保险模式貌似公正,事实上带有歧视,在这种模式下,农民工也很难完成自身的市民化进程。”杨利雄说。他认为,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完全可以化复杂为简单:要么将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要么纳入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尽管办法是过渡性的,但养老保险制度频繁地改动对职工利益损害很大。”
但也有一部分专家指出,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如果等到户籍制度改革完毕、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后再回过头来解决农民工问题就太晚了。“我认为对于现阶段的农民工来说,有这样一个办法就总比没有强。”吕学静告诉记者。
“养老保险制度在未来发展方向上应当是全民一体,几类群体都应当在一个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之下,在这个基础上再根据不同情况设立补充养老保险,这是根本解决之策。”杨立雄说。本报记者 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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