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落脚点在哪里?“就是省长所说为了百姓生活更幸福。要实现百姓生活更幸福,农民增收是核心。”于都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志福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不仅能够促进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增长,农村经济活络了,老区可以发展成‘特区’;而且能够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以此助力共同富裕的有效实现。
因而,从于都县到赣州市,都把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基层党建大盘子,作为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来抓。
“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潭头村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之所以能达到290万元,是因为党建‘红色’引领了‘红绿融合’产业的发展。”梓山镇党委书记郭清峰一语中的。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贵在“新型”,而要实现“新型”,必须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新方法是什么?就是让农民当股东。潭头村党支部书记刘连云介绍,村里抓住机遇,2019年7月份成立旅游公司作为村集体产业,并鼓励村民入股。第一年,许多村民怕有风险,只有87户村民入股。为了做示范,第一支部建在旅游公司内,25个党员带头入股。如今,782户村民中,有530户成为股东。农旅融合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潭头村强劲迸发。
一花独放不是春。为解决乡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视野不够宽、办法不够多等问题,赣州市还积极推行“1+N+1”强村带弱村抱团发展模式,推动全市195个集体经济强村结对帮带396个弱村、示范带动195个中等村,让党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
正是注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基层结合乡情村情实际,赣州市探索出政策红利型、出租出让型、有偿服务型、股权分红型、生产经营型等5大类30多种党建引领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今年1-10月,赣州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又有新突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2.02亿元,村均34.74万元,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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