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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系统观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大量劳动力会被“甩出来”,成为“隐性失业”农民,随着农业数字化智能化推进,这一进程还在加速。与此同时,农民要过上现代化生活,进城、上楼、水电气暖物业费用增加等,每月至少增加生活成本300-500元。如何解决这一两难问题?关键还是要有就业。一方面,农民集中居住后,相互产生就业需求,餐饮、理发、康养、文化等社会服务业岗位将吸纳一部分,进行社会公益性岗位开发也会吸纳一部分。如德州市未来3年将开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五类公益性岗位7.59万个,力争达到10万个。另一方面,吸纳就业主要还是靠发展乡村产业,产业发展需要用地,这就要靠农村土地整理开发形成“飞地”来解决。

  “飞地”是将农村闲散建设用地整理产生的用地指标,“飞出来”集中到发展潜力大、投资效益好的镇区或县城进行开发建设,如建设产业园区、农民返乡创业园等。目前镇域产业大多小、散、弱,亟需进行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形成良好的产业集群或产业生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如禹城市伦镇使用零星分散的建设用地复垦形成的“入市”指标,建成了1300余亩的创新创业园,入园企业100余家,产值120亿元,吸纳1万多名群众就业。

  

  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在农村资产增值中实现多方受益

  要让资源变资产。农村的集体土地、林地、坑塘、水域和废弃房屋、公共设施等各类资源,往往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如果将其整合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如合作社、股份公司,就能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成为创造更大价值的资产。而单靠一个村的力量是无法整合这些资源的。为此,德州大力发展农村区域党建共同体,实现资源共享、产业共育、市场共兴,使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财产性收入迅速壮大,市场竞争能力大大增强,为农村资源变资产提供了稳定保障。

  要让资金变股金。将各级政府部门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户持有的股金,然后集中投入到经营较好的农村经营主体中,包括国有企业、混合企业、合作社、产业园区运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等,既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又让农民按股份分享收益,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也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将闲置资金投资到优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保底+分红”方式,将集体资金变成股金,保障农民长远可持续的收入。当然,也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上市、债券公募、私募等方式融资,农民可以多方式参与其中。

  要让农民变股东。当前不少农民在进入城镇时不愿迁户口,希望保持集体经济成员身份不变,也就是“带着土地进城”,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化率的提升。其实质是希望保持来自土地及集体经济的收益不变,除了就业收入和社保,还有一个固定收益来源。解决办法就是将农民变成股东,这样农民无论进城还是在镇上居住、进养老机构,或继续居住在农村,都有保障,能吃上“定心丸”。具体来说,就是农民自愿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以“保底+分红”方式获取投资性收益。这样做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通过优化组合配置,产出更大效益。总之,无论怎样改革,都要守住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这一前提,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

  (作者系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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