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怎么才能富起来?村干部怎么能获得更多信任?怎么能让村民更关心村子发展?担任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石庙镇龙潭村党支部书记多年的郝跃川,脑海里始终萦绕着这三个问题。
一年多来,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洛阳的铺开,龙潭村成为洛阳市第一个完成改革的村庄,郝跃川的困惑完全解开了。
“改革后,大家在村集体经济多了一份收益,也感觉到村里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以前开会,都开始十分钟了,还稀稀拉拉地往里走,现在,开会前十分钟就都齐刷刷地坐好了。所有村集体资产透明,大家伙儿对干部也就没有了猜疑。”郝跃川说。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调:要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同时,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试点先行的要求,2017年,洛阳市栾川县被列入河南省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洛阳全面铺开,洛阳乡村的各项要素正在进行优化重组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蓄了动能和力量。
认识与布局——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基础性、引擎性工作
当下,正是脱贫攻坚的攻坚期,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期。农业转型升级的压力,农村环境改善的压力,农民增收的压力……农业农村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
洛阳市委、市政府着力做好基础性、引擎性工作,有的放矢、重点推进,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要害工程,大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在洛阳市副市长王军看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和引擎性作用,在于盘清村里的家底,点亮村民的心灯,让村民对村集体账本明明白白;在于确股到人,把小家利益与村集体利益关联了起来,集体兴则家庭兴;在于建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有了主体,可以从机制上顺畅地与市场经济对接,到市场经济的大海里舀取几瓢水。
这样的理念和思路,绝不是仅做好“案头”工作就可以实现的,更不可能是拍拍脑袋就有了的。虽然国家和省级的指导意见很明确,各地也有了很多试点,但洛阳市委、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对全市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研。
调研组走到了偃师、新安、嵩县、栾川、洛宁、洛龙区等6个县(市、区)的12个乡镇共48个村(社区),还利用到外地参加会议的机会,调研东部先行地区的经验,搞清楚了洛阳农村集体产权和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调研结果发现,洛阳市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存在底子薄、起点低、债务多、负担重、经营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方面,则存在“两多一少”,即资源性资产存量较多,闲置资源较多,经营性资产较少。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不健全、治理结构有待规范完善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仅找准了问题还不够,必须找到能够切实推进的方法。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裴万赢说,在具体的实践层面,一手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身份确定、确权颁证压茬进行;一手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乡镇联合社,鼓励以多种发展方式壮大集体经济。
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洛阳市提出到2019年底,全市有集体经济收入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其中80%以上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洛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中,把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清零提质攻坚行动列在了各项任务之首,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加快推进。
对于经济薄弱地区,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往往是村集体的资金匮乏。洛阳市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实施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注重以点带面,先行先试,2016年以来,共扶持省、市、县三级集体经济试点村427个,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其中,市级财政投入5000万元,扶持50个行政村发展集体经济。从2019年到2022年,还将每年对100个行政村按照50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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