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一次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不仅推动着基层治理走向民主化,更成为民主政治的“练兵场”,夯实着整个国家民主发展的基础。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将村民自治提升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确立下“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内涵,将民主变成了农民身边实实在在的东西。
破城乡藩篱,让农民更有尊严
“老农很开心地告诉我,他的一双孙儿女,都考上了大学,以后也要成为城里人了。”这是作家毕淑敏写在《城里人与乡下人》里的一段话,乡下人对城市的向往跃然纸面,老农的“开心”夹杂着说不清的辛酸。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国际封锁、国库空虚的困境中,国家不得不建立统购统销、户籍管理等制度,以工农业“剪刀差”向工业体系建设提供启动资金和战略空间。这套“应急之需”的制度却在实施中逐渐固化成城乡二元结构,城市户口附着就业、医疗、教育等种种福利,城里人、乡下人也就有了“身份”上的高低之分。
“身份”有高低,但生命不应该分贵贱。
2005年12月,重庆一起交通事故赔付引发举国争议。年仅14岁的女孩何源与两名好友一同遇难,两位城市女孩家属分别获赔20余万元,而来自农村的何源,其父母只获赔9万元。
生命是无价的,但遭遇“飞来横祸”而涉及赔偿时,还是要用价格来衡量。因城乡居民户籍不同造成“同命不同价”,是无法说得过去的。
“人不分城乡,地不分东西”,在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同命同价”赔偿原则被正式确立下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迎来的工业化、城镇化浪潮,打破了选举权城乡不同比例的困局。1995年开始,我国城乡人口比例以每年1%在增长,2010年城乡人口比例达到1∶1。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2012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郑重宣布城乡居民“同票同权”,开启我国民主化进程新起点。
“同命不同价”“同票不同权”这种不平等的制度性根源在于户籍制度,打破城乡户籍壁垒才是治本之策。
2016年,我国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市和农村户籍之分,“城里人”“乡下人”说法成为历史。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在大城市推进“积分落户”,一批批农民以新市民的身份融入了城市。到2020年,有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每亩成交价格52.5万元,四川成都市郫都区战旗村村民没能想到,村里闲置多年的旧厂房能拍出“天价”。盘活沉睡资产,战旗村打造出花海、川西民宿、“乡村十八坊”等景点,村庄成了4A级景区。
2015年,郫都区被列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战旗村享受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地同权”的红利——不用先将土地征收为国有,可直接通过招拍挂将土地投入市场,土地溢价最大限度留到村里。
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土地管理法》修订,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扫除了制度障碍。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约4200万亩,约占全国集体建设用地的13.3%。“同地同权”的突破,将为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提供巨大支撑。
权利平等是最大的公平。“同命同价”“同票同权”“同地同权”这一系列制度变革带来的不仅仅是公平,更是对农民身份特征的消解。
七十年,玉汝于成。新中国正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迈向先进的工业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步伐日渐加快,愿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能赋予农民更多土地权能,愿城乡融合的幸福画卷早日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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