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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权敲开幸福门

网友投稿  2019-09-25  互联网

  

  

  

  

  广西河池市宣州区合寨村果作屯第一任村委会主任韦焕能展示选民证。人民网发

  

  

  

  

  安徽小岗村18位农民的红手印。资料图

  只有用脚掌触地才叫赤诚,

  只有用心灵呼喊才叫赤诚,

  只有用情到忘我才叫赤诚,

  …………

  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农民游行队伍经过天安门城楼时,许多人停下了脚步,他们想多看上两眼、多呼喊两声来表达自己的喜悦和感激,鞋子踩掉了也不顾,干脆赤着脚继续游行,一位诗人看到后动情地写下了这首《赤诚》。

  新中国从农村走来,与农民血脉相通。正是这一份份赤诚凝聚起改天换地的力量,千百年来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从此站起来了。

  那一个个在田野中默默耕耘的农民,开始以主人翁的姿态推动着共和国前行:促成男女同工同酬入宪的申纪兰、立下“生死状”搞起“大包干”的小岗村18位农民、探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韦焕能……

  这些普通农民在历史节点上的伟大创造着实令人钦叹,而中国共产党为农民谋幸福的初心、对农民争取权利的尊重、将权利变为农民福祉的努力,则让农民的创造汇成历史的动能。

  

  耕者有其田,吃下“定心丸”

  1950年夏至刚过,骄阳似火。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出台实施,土地改革的喜讯如甘霖洒遍神州。

  祖祖辈辈交租纳粮的农民心里却直打鼓:地主的地,能动吗?要是分地搞得不上不下,把人彻底得罪了,可咋办?

  今年88岁的杨开正,家住浙江磐安县杨宅村,是当年土地改革的亲历者:“上级向村里派了‘土改’工作队,召开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小组会,大会小会宣传政策,还把每家每户情况摸了个透,地主、富农、雇农、贫农、佃中农分得清清楚楚。”

  通过政策宣传、会议动员、地权划分,1953年春,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西藏、台湾等部分地区除外),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以及农具、房屋等生产生活资料,而且还领到了《土地房产所有证》。

  从实物到法律证件,土地改革彻底终结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梦想至此实现,成了新中国最坚定的拥护者。

  然而,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很快又出现了。地虽分了,但一家一户的地并不多,农民大多仍处于贫困状态。遇上个天灾人祸,就会有人卖房卖地。

  1952年10月,“三条驴腿”的“穷棒子社”在河北遵化市西铺村成立了。党员王国藩动员本村22户贫农组建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家当是230亩山坡薄地、一张破木犁和凑起来只有“三条驴腿”的牲畜股。

  团结就是力量!社员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搂石整地、打柴卖钱、购买农具。第二年,合作社就大获丰收,每户分到粮食1400斤、190元。

  农业生产合作为克服小农经济弊端找到了出路。1953年,中央部署开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通过互助组到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合作社的逐步组建,实现土地的农民所有制向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在河南省遂平县西10余公里处,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旧址默默伫立,青砖红瓦的办公大楼,墙上斑驳的红漆标语,依稀还能感受到当年成为“中国第一个人民公社”的激情。

  可是,人民公社的高度计划体制,让不少地方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砸了“大锅饭”,磨盘不推自己转。1978年11月24日晚,在安徽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18位农民借着昏黄的煤油灯光,在“生死状”上摁下了鲜红的手印,决心分田到户“大包干”。小岗村来年谷满粮仓,一举结束了20多年吃“救济粮”的历史。

  1982年,中央开始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保障土地集体所有权、放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与当时我国绝大多数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被赞为“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这句简单口号一下子点燃了农民生产热情。全国粮食总产量从1978年的3亿吨猛增到1984年的4亿吨。

  不过短短几年工夫,农民就从“吃粮难”到“卖粮难”。古老的中华民族好似跨越了几千年,创造出“用世界上7%的耕地养活占全世界22%的人口”的奇迹。

  事物的发展总是螺旋式上升的。进入新世纪,小农经济的弊端再度出现。由于耕地少,农民一年到头挣不到几个钱,青壮年劳动力纷纷进城务工,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撂荒”现象。

  “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逐渐成为潮流。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调研时指出,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

  2016年,中央出台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村集体、承包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得其所”。

  “老树长新芽”,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焕发了新活力。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占比已达40%,粮食产量多年稳定在6亿吨以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为了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国家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到2018年底,为2亿多农户的14.8亿亩土地“定铁界、确铁权、颁铁证”,田里的界石换成了大红本。

  

  村里的事儿农民说了算

  经济与政治从来都是分不开的。土地作为农民的命根子,其制度变革往往引发着农民民主权利的变动。

  如火如荼的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旧时保甲制度。1950年12月,国家出台了《乡(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乡(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确定乡(行政村)为农村基层政权,由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民主建政后,农民扬眉吐气啊!”杨开正回忆道,大家打招呼都不一样了,从过去的“吃了吗”变成“解放了吧”。

  第一次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于1953年下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豆选、圈名、烫香洞、写号码等表决方法略显简陋,却饱含了农民对民主权利的珍惜之情。2.78亿人参加投票,选出基层人大代表566.9万名。

  “1954年,我被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当时才25岁。”今年90岁的申纪兰至今难以忘记,那年9月,她从山西平顺县西沟村出发,骑毛驴、乘卡车、坐火车,经过四天四夜到达北京,推动“男女同工同酬”倡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通过土地改革、民主建政、人大代表选举,农民真正在经济、政治上当了家、做了主。农业合作化运动期间,一项调查显示,在支委、社管委、生产队长和社会计4种领导职务中,贫下中农出身的干部占比在60%左右,成为农村基层政权的支柱。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人民公社走进了历史,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谁来干?

  樟树不语,见证历史。1980年2月5日,在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合寨村果作屯村口的大樟树下,38岁的生产队长韦焕能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用卷烟纸作选票、竹米筒作票箱,选举产生了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

  刚刚吃上饱饭的合寨村村民,在懵懵懂懂中定下了村委会的名称、架构、职能和选举方式,擂响了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开场鼓”。

  宜州地区建立村委会的做法很快就引起中央重视,专门发文鼓励有计划地开展村民委员会试点。到1982年,“在农村设立村民委员会”被写进《宪法》,确立了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地位。

  1987年11月22日,历时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获得通过,村民自治以制度化的方式得以确立,自此开启了村民民主自治试验的历程。

  “海选”这个有点洋气的词,其实来自吉林梨树县平安村。1991年末,平安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上级不划框、不定调,完全由村民自行选择候选人。“这种撒大网式推选候选人的办法,就像大海捞针”,被逗趣地叫作“海选”。

  历史定格下,动人的一幕上演了。平安村一个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走上讲台一板一眼地发表起“治村演说”争取选票,这成为中国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的里程碑事件。

  在党和国家的支持下,农民的民主创造精神充分释放:河南邓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宁夏中宁“五牙子章”村级民主理财模式、广东云浮“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理事会等创新“百花齐放”,避免了“选举时有民主,选举完没民主”。

  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村普遍开展了9轮以上村委会换届选举。98%以上的村委会实行直接选举,竞职演讲、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等成为“标配”,村民参选率达到95%。

  三年一次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不仅推动着基层治理走向民主化,更成为民主政治的“练兵场”,夯实着整个国家民主发展的基础。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将村民自治提升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确立下“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内涵,将民主变成了农民身边实实在在的东西。

  

  破城乡藩篱,让农民更有尊严

  “老农很开心地告诉我,他的一双孙儿女,都考上了大学,以后也要成为城里人了。”这是作家毕淑敏写在《城里人与乡下人》里的一段话,乡下人对城市的向往跃然纸面,老农的“开心”夹杂着说不清的辛酸。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国际封锁、国库空虚的困境中,国家不得不建立统购统销、户籍管理等制度,以工农业“剪刀差”向工业体系建设提供启动资金和战略空间。这套“应急之需”的制度却在实施中逐渐固化成城乡二元结构,城市户口附着就业、医疗、教育等种种福利,城里人、乡下人也就有了“身份”上的高低之分。

  “身份”有高低,但生命不应该分贵贱。

  2005年12月,重庆一起交通事故赔付引发举国争议。年仅14岁的女孩何源与两名好友一同遇难,两位城市女孩家属分别获赔20余万元,而来自农村的何源,其父母只获赔9万元。

  生命是无价的,但遭遇“飞来横祸”而涉及赔偿时,还是要用价格来衡量。因城乡居民户籍不同造成“同命不同价”,是无法说得过去的。

  “人不分城乡,地不分东西”,在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同命同价”赔偿原则被正式确立下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迎来的工业化、城镇化浪潮,打破了选举权城乡不同比例的困局。1995年开始,我国城乡人口比例以每年1%在增长,2010年城乡人口比例达到1∶1。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2012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郑重宣布城乡居民“同票同权”,开启我国民主化进程新起点。

  “同命不同价”“同票不同权”这种不平等的制度性根源在于户籍制度,打破城乡户籍壁垒才是治本之策。

  2016年,我国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市和农村户籍之分,“城里人”“乡下人”说法成为历史。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在大城市推进“积分落户”,一批批农民以新市民的身份融入了城市。到2020年,有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每亩成交价格52.5万元,四川成都市郫都区战旗村村民没能想到,村里闲置多年的旧厂房能拍出“天价”。盘活沉睡资产,战旗村打造出花海、川西民宿、“乡村十八坊”等景点,村庄成了4A级景区。

  2015年,郫都区被列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战旗村享受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地同权”的红利——不用先将土地征收为国有,可直接通过招拍挂将土地投入市场,土地溢价最大限度留到村里。

  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土地管理法》修订,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扫除了制度障碍。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约4200万亩,约占全国集体建设用地的13.3%。“同地同权”的突破,将为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提供巨大支撑。

  权利平等是最大的公平。“同命同价”“同票同权”“同地同权”这一系列制度变革带来的不仅仅是公平,更是对农民身份特征的消解。

  七十年,玉汝于成。新中国正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迈向先进的工业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步伐日渐加快,愿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能赋予农民更多土地权能,愿城乡融合的幸福画卷早日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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