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4年来,各试点地区勇于探索、攻坚克难,采取一系列有力度、有特色的改革举措,为改革的面上推开积累了经验、闯出了路子、提供了学习样板。从今天起,本版开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专栏,陆续刊发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海淀区位于北京中心城区西北部,区域面积430.8平方公里,农村地区面积261平方公里,农村工作涉及7个镇以及撤乡后成立的玉渊潭股份经济合作社。2018年底全区常住人口238.8万人,农业户籍人口3.6万人。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部署,海淀区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承担“探索进一步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治理和运行机制”等改革任务。目前,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均已圆满完成,农村基层组织“政社分离”迈出坚实步伐,集体经济发展形式日趋多元,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2018年底,海淀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770亿元,净资产654亿元,稳居全市前列;股份经济合作社78个,成员股东8万人,集体经济实体600多家。
深化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组建新型股份经济合作社
全区村级改革基本完成,镇级改革进度过半,多数集体经济组织已改建成为新型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起“三会一层”(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一是重点推进镇级产权制度改革。四季青镇长期实行“镇一级所有、一本账核算”的特殊体制,集体资产总额176.9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5.2亿元,核定参与量化人员约6.8万人,总劳龄年数117万年。已完成人员身份确认、劳龄登记、原始入社股金退偿、清产核资、个人量化份额确认、流转及入股等工作,进入筹备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的最后阶段。二是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意见。在收益分配范围、分配总额控制、主要管理人员薪酬、股份分配控制等方面结合实际进行了规范。采用纯收入分配体系,包括薪酬和股东股份分配,统筹兼顾股东、高管、员工等分配主体的合理权益,逐步将“福利分红”调整为“按股份分配”。三是做好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工作。温泉镇联合社在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上,获颁编号为“001”号的全国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证书,获得“身份证”。
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治理和运行机制,推动股份合作社健康运营
通过激活股份潜能、规范内部治理等措施,不断提升效率、规范治理、维护公平,挖掘集体经济发展新动力,助力新型城市形态构建。一是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大城市近郊区快速城市化的背景情况,在股东权益保护、股权固化、股权封闭、股份分割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二是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在强化党对股份社的领导、规范股份社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明确权利义务和任职条件等方面进行约束性明确,同时在任期、选举等方面留有空间,做到不搞“齐步走”“一刀切”,确保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转顺畅、管理合理、监管有效。
明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奠定基层治理体系良好基础
随着整建制农转非工作的推进以及农民市民化、村庄社区化,以村“两委”为主的基层治理体系发生变化,通过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建立公共管理服务相关经费的保障机制。一是开展村级组织账务分离改革,为“政社分离”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分设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划分资产产权归属,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职责,解决了长期以来村委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合一、不利于监管的弊端。2017年,在温泉镇试点并完成村级组织账务分离工作,2018年在西北旺镇、上庄镇、苏家坨镇全面推广。二是开展村庄准物业化管理试点。将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化保洁、消防设施等纳入村庄准物业化管理,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减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担,提升百姓获得感。三是推动城市化进程,启动撤村改革。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对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农民已办理转非手续、村庄完成腾退等城市化程度高的行政村予以撤销建制,降低运行成本,加快城市化进程。截至2018年底,共有14个村履行法定程序后核销村民委员会建制,占全部84个行政村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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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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