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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地膜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几个关键问题


  农户需承担残膜离田的行为责任。农户是地膜的使用者,直接决定是否使用以及使用哪种地膜,农户在地里劳作时顺手把地膜回收离田的边际成本也相对较低。《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的使用者个人,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要加强对地膜使用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促进其科学合理使用地膜,承担废旧地膜回收离田的具体行为责任。

  政府需承担提供服务和监督的管理责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保护农田环境是政府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政府部门要重点做好扶持和监督工作,通过财政补贴和市场监管等方式支持农户使用高标准地膜,引导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地膜,在用电、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扶持建立完善的废旧地膜回收再利用体系,监督生产企业和农户落实各自环境责任。要深入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结合各地实际用好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在不降低补贴力度的前提下,将补贴资金与农户的地力保护行为更加紧密地挂起钩来,在地膜残留严重的西北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应主要与残膜回收挂钩。

  

  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协同推进

  地膜残留不仅影响农田耕地质量,风一刮塑料残膜满天飞,也会污染周围农村环境。推进地膜污染防治,既是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从技术层面来看,地膜离田后,其理化特性与农村的其他塑料类废弃物并无本质不同,后续的处理可根据市场情况因地制宜。对于地膜使用量较大的地区,建立单独的地膜回收体系并实现资源化利用可能是较为经济的处理方式,但对于地膜使用量较小的地区或城市近郊,可将残膜纳入生活垃圾范围,与农村或城市其他生活垃圾协同处置。

  2018年中办、国办发布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强调,要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这为推进协同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在监督管理方面,全民参与的人居环境整治方式也有利于降低地膜回收成本。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如果将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范围拓展到农田环境,则可以有效压实地膜使用者的回收责任,降低政府监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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