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彰显了党中央做好“三农”工作、实现乡村振兴的强大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工作期间指出,“不能说我们是国际化大都市,就轻农,就忽视农业,忽视‘三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意味着无论是国际化大都市,还是偏远乡村,农业农村将长期存在。作为上海“三农”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正学懂弄通做实,扛起上海乡村振兴重大责任。
在贯彻落实上下足功夫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贵在落实。今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年,上海明确了以推进“三园”工程(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实施六大行动计划、落实三大保障机制为抓手,以“挂图作战”方式抓推进、抓落实、抓突破,确保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什么来钱种什么”的要求,不断调优农业结构,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二是认真落实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模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施用,生产更多适销对路的优质绿色农产品,丰富和满足城乡居民高品质需求。三是培育和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加大招商引资,探索消费引导和产销对接,提升地产农产品品牌效应。四是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推进粮食、蔬菜瓜果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智能装备技术创新应用,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搭建市、区资源共享的农业数据信息“一张图”。
美化生活环境,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今年上海以镇为单位推进857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争取今明两年实现全市1577个行政村全覆盖。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12大方面进行对标,提升农村道路、污水垃圾处理、厕所等建设水平。上海在这方面已经有很好的基础,应该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打造标杆样板,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串“盆景”为“风景”。去年上海启动了第一批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6月底已经建成;目前已启动了2019年第二批2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并把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纳入示范村的创建要求。在推进过程中,坚持处理好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将乡村振兴示范村真正建成民生工程。
调动各方力量,加快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今年,上海出台了《关于切实改善我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 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进城镇集中、农村平移集中和宅基地自愿退出等方式,并在资金支持、面积标准、风貌管控、住房保障、跨村平移等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修订了《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回应郊区各级政府提出的“谁能建房(界定宅基地资格权)”“建在哪里(强化规划引领和分类管理)”“怎么建房(完善宅基地审批程序)”等核心问题。目前,已把任务分解到了各涉农区,年内完成启动1.27万户,推进的重点区域是“三高两区”及规划农村居民点外分散居住户。
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农民的获得感。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综合帮扶,提高统筹层级,建设一批收益稳定长效的帮扶“造血”项目,显著提高低收入农户生活质量和水平。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慎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改革,盘活利用好闲置土地、房屋等“沉睡”资源资产,发展乡村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以产权收益、资产增值收益等方式实现农民致富。三是有针对性对农民开展培训,加快培育职业农民;鼓励农民多种形式创业,扩大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从事非农就业;实施非农就业农民技能培训,提升已就业农民的职业技能水平。
扛起统筹协调的职责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我们将继续在“三农”工作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方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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