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炎炎夏日,过去总在寒冬时节集中爆发的农民工被欠薪问题,伴着“冬病夏治”字眼,与2019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一起,又一次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近日,人社部等七部委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提出“冬病夏治”,末病先防,旨在通过源头和过程监管,扭转年关讨薪难、年年整治年年重演的被动局面。在为此举叫好的同时,必须提醒的是,根治欠薪顽疾,“冬病夏治”还远远不够。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来已久,其根治之难也是不争的事实。曾经,每到春节前,寒风中讨薪农民工那萧瑟的身影和凄惶的眼神,总是一再刺痛着公众。由此引发的极端案例,一度成为舆论的热点。与此同时,治理欠薪这个顽瘴痼疾的步伐从未停止。以2003年总理帮重庆农妇熊德明讨薪、掀起清理欠薪风暴为发轫,这些年来,各地各部门采取了不少举措,如出台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尤其是2016年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后,整治欠薪力度持续加大,欠薪高发多发态势得到明显遏制。今年1-5月,全国各级劳动保障检察机构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2.31万件、追发工资等待遇37.4亿元、涉及劳动者37.3万名,同比实现“三量齐降”,分别下降40.5%、63.3%、61.6%。然而成效显著和巨大数字背后,却也再次折射出欠薪问题之突出和顽固。
如此屡禁不止的顽疾,当然并非一次反季节的集中整治就能彻底根绝。此次为期40天的专项行动,聚焦欠薪“重灾区”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工程项目和其他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历史陈案早办结。相信通过强有力的整治打击,一段时间内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然而40天专项行动结束之后呢?多部门的联合整治是否就此终止?抑或是将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系统治理和协同机制?如若没有延伸为常态化举措,谁又能确保欠薪问题不会死灰复燃、故态重发?
同样需要思考的还有正在实施的“黑名单”管理制度。去年初,人社部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凡列入“黑名单”的组织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其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通过加大违法成本,使其“不敢欠”“不愿欠”,从而对“老赖们”形成震慑。初衷及办法看上去都是完美的,但在实施中有没有将多部门联合惩戒落到实处?有没有真正构建起让欠薪者寸步难行的天罗地网?近日公布的2019年第三批100家企业“黑名单”,是单次公示力度最大的一次,突显出各地对治理欠薪问题的愈发重视。但与实际欠薪企业相比,实在是很小的比例。那么,这种“外部压力”机制到底能起到多大的警示作用,同样值得研判分析。
毋庸置疑,“冬病夏治”行动和“黑名单”制度都是治理欠薪的有效手段。但风暴式、运动式、救火式的集中整治只能治得了一时,却解决不了根本。过去十余年农民工被欠薪问题总是像割韭菜一样,一茬茬地反复上演,就充分说明了这一道理。要彻底根治欠薪问题,就必须回到问题的成因本身。众所周知,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原因复杂,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超出财政允许范围搞开发建设,一旦财力跟不上,就容易导致政府工程项目欠薪;另一方面,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转包、层层分包和资质挂靠等乱象,导致用工秩序混乱、利益链条长,无论哪个环节出问题,最终受害的都是农民工群体;还有种常见情况是,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或经营停顿,造成欠薪。因此,相关部门在完善各项惩戒举措时,还应对照各种症候,从根子上、源头上寻找解决之道;在集中开展整治时,还应强化日常监管、联动、协同机制;在进行铁腕整治问责时,还应触及问题的内在机理进行系统治理。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这向社会和公众传递出了根治欠薪的决心和意志。按照时间表,当前已进入冲刺期,相关部门要更加注重标本兼治、部门协同、系统治理,最终将这个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顽症扔进历史的垃圾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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