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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水平


  本报讯(记者张培奇范亚旭)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创新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

  《意见》要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引导城镇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持续开展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对口支教。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当地政府可给予相应补贴。逐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适时提高工资性补助标准。深入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从2020年起,启动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开展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

  《意见》要求,凡获得省特级教师、中原名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的,或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大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

  《意见》还要求着力提升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全面落实惠及农村教师的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各项政策。将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拓宽投资渠道,解决好农村教师住房保障问题,3年内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5年内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视农村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搭建发展平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稳定青年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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