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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晕倒两天后离世不算工伤?


工作中晕倒两天后离世不算工伤?专家:因工作受伤,过多久都得赔偿    农村新报讯 事件回顾
    
    去年12月29日,深圳某厂女工程女士在公司厂房车间突然晕倒、神志不清被紧急送往深圳龙岗中心医院。
    根据深圳龙岗中心医院作出的死亡记录,程女士在深圳龙岗中心医院入院时,上了呼吸机,并做了双侧额角锥颅脑穿刺外引流手术,术后程女士意识依旧是深度昏迷。12月30日,院方告知家属,程女士已基本脑死亡,没有抢救价值,劝原告放弃治疗。
    童先生仍坚持要求医生尽一切力量继续抢救。直至2015年12月31日13时35分,程女士被宣布抢救失败临床死亡。
    此后,家属要求认定工伤,但是因为超过法定抢救时限而遭到人社部门的拒绝,双方最后对簿公堂家属败诉。

    专家说法

    到底有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怎样认识工伤保险制度关于“48小时”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黎建飞对此作出解答。
    “工伤的根本特点在于 ‘三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其中,伤害是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是关键。”黎建飞认为,“伤害来源于工作,这是工伤保险的本质特征。传统的工伤,主要是指工作设备、工作环境造成的伤害。自身疾病发作或死亡,在很多国家,甚至一些发达国家,是不被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对于工伤的认定范围已经比较宽泛、很具有人文关怀精神了。对于自身疾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是对传统工伤界限的突破。”
    黎建飞解释道,“48小时”的规定,针对的是因自身疾病的情形,而非工作直接造成的。倘若工作中,被机器砸伤或者发生地震、事故而受伤害,即使超过48小时离世,也算工伤,都得赔偿。例如,油田发生火灾,人员受伤,过了8年死亡,也要认定为工伤。“如果某人的死亡与工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其自身的基础性疾病引发的,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黎建飞说,之前规定的是24小时,有人质疑,后来改为48小时,又有人质疑为什么49小时不算,“这些质疑没有太多意义,只是立法者的选择问题。法律始终是要有界限的。”
    “工伤保险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也不是为了赔偿,而是在于让雇主改变生产条件,让工伤减少。”黎建飞说,工伤保险的费用,是雇主单方承担的,劳动者不承担任何费用,就是为了促使雇主改善工作条件,要求工作环境是安全的、卫生的;基于自身疾病的伤害,雇主是无法依靠改善工作条件来避免的。(陈蓝燕 施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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