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秋季正常开学,该厅统筹落实省级救灾专项资金2000万元,并积极争取教育部尽早落实救灾资金3000万元;调剂1亿元左右建设项目资金向灾情较重县市倾斜,根据灾情每县倾斜500-800万元左右;支持各地优先将受灾学校的相关建设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国土厅:
灾后重建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经初步统计,入汛以来,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102起,共造成20人死亡(失踪)、12人受伤;已造成灾毁耕地面积537万亩,已建、在建土地整治项目单体工程损毁24000处,直接经济损失约45亿元。
省国土厅负责人介绍,该厅已紧急制定服务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并项目化清单化;已将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1.16亿元全部下拨用于救灾;已紧急请示国土资源部追加2.6亿元地灾防治资金;已组织50余个在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生产自救。下一步,将围绕“灾毁耕地复垦整理、地灾恢复治理、灾后重建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三大任务,举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之力服务灾后重建工作。
粮食局:
抓紧收购夏粮 拟托市收购早稻
持续的强降雨和洪涝灾害,影响了小麦质量和收购进度,还威胁到即将开始的早稻收割与收购工作。
省粮食局负责人介绍,为方便农民售粮,减少受灾损失,该局一方面进一步做好小麦托市收购,积极帮助农民开展整理,提高达标小麦比例;采取预先验质等手段,降低农民交售退车率和排队等待时间;对襄阳等托市收购量大的地区,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及时增加收购库点。另一方面,迅速提请省政府批准受灾小麦的专项收购,对超标小麦做到应收尽收。同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拟在7月底前启动我省早稻托市收购,在9月底启动中晚稻托市收购。
此外,该局紧急安排3800万元专项资金,为120个中心粮库配备清理输送设备190套,提高稻谷达标比例。会同省财政厅安排省级专项补助资金5285万元,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受灾粮食提供仓储和烘干设施。在核灾定损基础上,对粮库受损较重县市,优先安排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加强粮食仓储信息化建设,以提高应灾能力。确保灾区粮食应急供应和军粮供应。
物价局:
全力稳定蔬菜农资价格
当前,抗洪救灾还在继续,恢复重建正处紧要时,稳定的物价是救灾和重建的重要保障。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近期,该局积极推广武汉市蔬菜“限价销售”模式,依法严处涉汛涉灾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全省市场物价保持了总体稳定。下一步,将加强汛期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做好农产品、农资价格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问题;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通过“蔬菜直通车”,实行财政补贴限价销售等措施,促进蔬菜等价格稳定;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行为,绝不手软。
扶贫办:
确保因灾致贫返贫户脱贫
洪涝灾害导致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因灾贫困程度加深等情况发生,如何帮助受灾贫困户脱贫,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省扶贫办负责人介绍,将开展灾情核实工作,及时掌握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因灾贫困程度加深等情况。做好建档立卡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对因灾致贫的非贫困户按程序予以认定,对贫困村、贫困户因灾返贫情况进行甄别核实。对村级脱贫规划进行调整,特别是对2016年预脱贫村,进一步完善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各项建设任务。尚未完成2016年提前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审批备案的受灾县(市、区),可根据灾情对项目进行调整,优先用于受灾贫困村、贫困户灾后恢复重建。尽快下达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优先支持特色产业恢复生产、受灾贫困户转移就业服务、受灾严重的贫困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对房屋倒塌、损坏,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确保入冬之前所有倒房贫困户入住新房。
此外,会同人行武汉分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受灾贫困户恢复生产,优先提供“10万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对受灾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提供扶贫项目贷款贴息;会同省保监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提供保证保险。同时,研究受灾地区脱贫举措,配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做好贫困县资金整合情况专项督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6-07-26/196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