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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大事记


  ■ 2004年5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

  ■ 200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宣布,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并提出必要时可由国务院决定对私有制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

  ■ 2005年,交通部、农业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2006、2009年分别印发了进一步完善“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间互通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等文件,要求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 2012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

  ■ 从2010年12月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 2010年,农业部、商务部联合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谋划在“十二五”加强合作,其中包括加强农产品流通布局和生产布局的衔接,共同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等内容。

  ■ 200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将“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作为八项重大措施之一。

  ■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放开市场,积极搞活流通,完善产销衔接”,“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

  ■ 2007年,农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共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提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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