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尤其是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早日脱贫致富,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2005年以来,济源市紧紧抓住被确定为河南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市的重大机遇,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把移民搬迁扶贫工作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探索出了一条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的新路子。目前,济源市的城乡一体化实现程度已达到85%。
坚持以城乡一体化统揽经济社会发展济源市市域面积的81%是山地和丘陵,全市528个行政村(居)中,老区村有359个,占所有行政村总数的68%。到2004年底,按照省定标准,全市还有贫困人口29514人。如何把扶贫开发工作做实做好,尽快帮助群众摆脱贫困,过上富裕安康的新生活,是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和倾力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
200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以城乡一体化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战略,确立了“关键抓发展、重点抓农村、核心抓统筹”的工作思路和“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工作方针,把扶贫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大局。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后,市委、市政府站位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全局,积极探索“异地搬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的扶贫模式,紧紧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业现代化来统筹考虑,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和包括每个贫困村在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以及各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等。截至目前,已将全市528个行政村(居)规划成了52个新型社区,其中包括覆盖了所有贫困村的39个新型农村社区。每个新型农村社区都按照“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要求和“因地制宜、严格标准、突出特色、彰显优势”的原则,坚持“五规合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实现同向同步、有机衔接),详细编制了控制性、修建性规划。全市目前已经建成和在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29个,其中市区7个,镇区和组团19个,中心村3个,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已累计搬迁移民5040户22595人。
坚持以产业支撑为扶贫和发展的根本近年来,我市积极建设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园,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和产业调整结构,在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就近就业,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按照“小规模、大群体,低投入、快见效,广覆盖、可持续”的产业模式,着力打造蔬菜、烟叶、薄皮核桃、冬凌草、畜牧养殖五大产业基地,努力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综合效益,大大提高了移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二是积极引进新型工业和商贸物流业。鼓励靠近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组团的移民村,合理利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整合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围绕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通过入股、流转、村集体投资、合资等方式,引进一些配套产业,带动农户、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同时,把创办小型微型企业作为移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政策,鼓励移民村大胆创业,截至目前,全市移民村共投资1.5亿元,发展各类小微型企业35家,年产值达到3.6亿元,移民村中三分之二以上都有1至2个小型企业,共安排各类移民就业1700余人。三是拓展提升三产服务业。引导中心城区和组团周边的移民村,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健康养生业、餐饮娱乐业。积极扶持山区村和景区所在村的群众兴办“农家乐”和“渔家乐”特色旅游业。目前已初步形成沿环城路生态休闲餐饮业圈和阳下路区域精品“农家乐”示范区,一大批项目已建成投用,围绕小浪底工程旅游开发的特色餐饮商贸服务配套设施已初具规模。全市“农家乐”经营户已达172家,从业人员468人,户均年收入4万元以上。
坚持以配套政策引导群众破解难题近年来,我们在认真吃透上级政策、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破解土地、资金、产权、公共服务配套等各类瓶颈的政策。一是统筹解决土地问题。一方面,将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在综合考虑贫困群众需求的基础上,打破镇、村行政区划等界限,通过零散搬迁集中安置,重点向中心城区、镇区、组团和产业集聚区规划布局的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统一解决土地问题,降低搬迁投入成本。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闲置国有土地、荒坡、荒滩等,采取“政府划拨”和“有偿出让”等方式作为安置用地。同时,对搬迁群众原宅基地进行土地复耕和生态恢复。二是持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每年都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力度,从2005年的8000万元,到2011年的5亿元,今年将突破5亿元,8年来累计转移支付资金已突破20亿元。在全面落实财政支农资金稳步增长制度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平台,发挥不同渠道资金的“集聚效应”,加大对搬迁扶贫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积极推进土地和住房的确权颁证。对符合规划的新型农村社区,我们对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五权”进行确权颁证。四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新型社区群众的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入住新型社区的群众,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群众可自愿选择城市与农村不同的医保、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标准,让进入社区的居民享受到和城市里同样水平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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