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江国成 凌军辉
从大江南北,到长城内外,人们惊喜地发现,蓝天越来越多,水渐渐清了,山更绿了,大城市的空气也越来越干净。这些可喜的变化和近年来全国上下节能减排行动密不可分。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2007年4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此后,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45条具体工作安排。许多省(区、市)建立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制和政策措施,各级政府推动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的数据,“十一五”,国家安排中央资金2250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带动全社会投资约1.6万亿元,形成节能能力约3.4亿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6500多万吨,燃煤电厂投运脱硫机组超过5.78亿千瓦。
在重点领域节能领域,我国组织开展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这些高耗能大型企业积极推进节能减排,通过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实施能效水平对标,公告能源利用状况等,显著降低了能源资源的消耗和浪费。“十一五”期间,这些企业节能1.65亿吨标准煤。
“十一五”期间,我国强化产业政策和项目管理,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把土地、环保、能耗、信贷等关口,调整高耗能产品出口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在此期间,全国累计关停高耗能、高排放的小火电机组7682.5万千瓦,超过了英国全年的发电装机能力。
节能减排离不开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近年来,国家发布两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赵家荣介绍,我国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3年来,安排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30多亿元,推广节能灯5.2亿只、高效节能空调5000多万台、节能汽车460多万台、高效电机500多万千瓦,直接拉动消费5000多亿元,实现年节能1250万吨标准煤,其中节电约310亿千瓦时、节油13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000万吨。
为依法推进节能减排,我国还修订颁布了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同时,全国开展节能全民行动,组织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明显增强。
“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通过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9.1%,节约能源6.3亿吨标准煤;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4.2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2.45%,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约束性目标。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2-07-04/185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