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哪些植物种苗调运前需要向植物检疫机构报检?
陈生斗:《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试验、示范、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即使不是商品用种,也有传播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可能,属于必须实施检疫的范畴。因此,试验、示范、推广的种子、苗木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进行调运和试验、示范及推广。
记者:如果有植物、植物产品需要报检,该找什么机构?
陈生斗:目前,我国的植物检疫机构分为国内植物检疫和出入境口岸植物检疫两个部分。国内植物检疫工作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主管,省级、市级、县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按照农林检疫分工具体负责。出入境口岸植物检疫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所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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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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