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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 2012年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问题答记者问


    答: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程序是农户或专业合作社自愿提出奖补设施建设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村级公示7天后,开始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并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验收工作需实地见物,确认新建,并符合工程验收标准,方可认定为合格),再在村级公示7天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兑付奖补资金。

    记者:农财两部在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一是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对项目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实施区域、奖补对象、奖补标准、程序方法等做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各级农业、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为实现补助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农业部组织专家编制了《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技术方案》,对各类设施的技术特性、技术参数、技术图纸和验收方法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三是为统一思想认识、准确理解政策、掌握实施要领、明确程序要求,农业部于4月下旬举办了培训班,对今年实施项目的所有省区及县市主管部门和技术依托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了项目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培训。四是为加强项目管理,农业部组织开发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使各级管理部门全面了解每座奖补设施的有关信息,实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五是农业部、财政部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项目阳光操作、规范实施,确保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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