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国凤) 为稳定市场物价,保护农民群众种植收益,从现在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依托农垦、供销社、粮食系统内的农副产品经销龙头企业,年内建设不少于100家产销对接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全区城市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据了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受能源、资源、农业生产资料以及人工等成本不断上升影响,农副产品价格长期上涨趋势不可避免,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任务艰巨。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宁夏决定到2012年底,全区建设不少于100家产销对接平价商店,重点在农副产品消费量较大的县级以上城市的大中型社区或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社区布点建设。同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补贴、运营和管理政策体系,并逐步向乡镇延伸,充分发挥稳价惠民的作用。当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较为平稳时,平价商店销售的蔬菜至少要低于市场平均零售价15%;销售粮、油、肉、禽、蛋等品种至少要低于市场平均零售价5%。当市场体格大幅下跌时,平价商店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原则上应高于市场平均收购价格,销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并保持基本稳定。
据悉,平价商店以经营粮、油、肉、禽、蛋、菜等六大类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为主,具体品种以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平价农副产品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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