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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志市场监察把关到位


    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是指为了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用标,打击假冒行为,维护绿色食品的公信力,对市场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标志市场监察是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作内容,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的监察工作,各地绿办负责本行政区内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

    监察行动每年集中开展1-2次。每次行动由各地绿办在当地大、中城市选取五至十个有代表性的超市、便利店、专卖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作为监察点,采取购买方式,对监察点所售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实施采样监察。

    监察工作主要完成三项任务:一是规范绿色食品标志及产品编号的使用;二是查处假冒绿色食品的行为;三是实施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年度抽样检验。

    各地绿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监察点所售标称绿色食品的产品进行采样并登记造册,并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心对各地报送的产品名录逐一核查,对存在不同问题的产品分别做出以下处理:一、属违反有关标志使用规定的,责成有关绿办通知企业限期整改;二、属假冒绿色食品的,通知有关绿办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三、产品连续两次被查出违规用标,视为企业年检不合格,根据有关规定,由中心取消其标志使用权。

    标志市场监察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标志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多年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各地绿办多次集中开展了市场监察活动,市场监察范围从原来的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延伸,功能从用标检查拓展到价格调查,并在全国设立了近百个固定市场,作为绿色食品市场变化的长期监察点。例如,2011年,全国共检查了77个城市,239个各类市场,抽取标称为绿色食品的样品6987个,剔除重复样品,归类后共有3745个不同产品,约占2010年底有效用标产品总数的22.4%,发现不规范用标产品199个,占归类后样品总数的5.3%,发现假冒绿色食品57个,占归类后样品总数的1.5%。对市场监察发现的假冒绿色食品,及时通知当地绿办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发现不规范用标行为通知企业所在地绿办责成企业整改。

    2012年,中心将继续组织各省市区绿办在2011年市场监察规划布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监察范围,逐步从省会城市向地县级城市延伸,加密固定市场网点和流动市场网点,加大打击假冒和纠正不规范用标的力度。同时,组织各地绿办加强对市场经营管理者绿色食品知识的培训,提高经营管理者识别真假绿色食品能力,帮助经营管理者建立健全验证查标制度,把好进场入市关,防止假冒绿色食品和不规范用标产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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